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县加快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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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政办〔2016〕186号

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县加快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山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8日

 

 

蒙山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21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办法〔2016〕42号)精神,加快构建蒙山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蒙山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坚持政府主导,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坚持多元参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共建共享,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均等化,推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

(三)主要目标。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民需求相匹配的覆盖城乡、服务便捷、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县建有达标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乡镇建有达标的综合文化站,各行政村 (社区)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城乡共享、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机制不断成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监督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有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1.因地制宜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明确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根据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的保障底线。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2.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依据上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土地使用、建设规模、设计和施工规范以及技术要求等标准,按照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标准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进行填平补齐及改造升级,力争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

2)乡镇公共文化设施。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等进行填平补齐的建设,抓紧落实部分需要新建的综合文化站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做好已建综合文化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力争完成全县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制定的《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和 《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

3)行政村 (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总结我县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相关经验,进一步整合科技、体育、民政、教育(闲置中小学校)等多部门资源,重心下移,抓紧落实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选址、规划、建设工作,做好已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力争完成全市78个村(社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2016年起,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要达到“六个一”(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文化栏、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的标准,文体活动室每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各社区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达到“两室一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厅)”的标准,文体活动室每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依托县、乡镇文化站,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点建设,力争全县实现1个县级支中心、9个乡镇基层网点、78个村基层网点的联网。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网站,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wifi服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以乡镇、街道、社区为重点,提高配置标准,完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设施条件。继续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评选命名一批“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发挥其在设施建设、管理与基层服务方面的示范作用,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的品牌化、科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基层群众接受教育、获取知识、享受快乐的平台。

4.读书看报工程。一是全民阅读活动。公共图书馆 (室)、文化馆、乡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公共图书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人均藏书量。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党报、“三农”、科普、文化生活、健康文摘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公共场所阅报栏免费为群众提供阅读服务,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等)。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开展盲人阅读服务。二是“农家书屋”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原则,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文化室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做好示范(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及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农民满意。

5.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巩固我县已有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县级以上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完善乡镇农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实施村村通宽带工程。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建立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衔接。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摸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

6.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改善电影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采取“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采购、农民受惠”的原则,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全县各行政村(社区)每月至少放映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放映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7.送戏工程。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地方戏曲等文艺演出,每个乡镇每年免费享受地方戏曲、歌舞等文艺演出不少于4场。

8.免费开放工程。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青少年宫、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9.文体活动。城乡居民依托行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县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纳入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新建商品房小区或其他居民小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体育设施。

1)各级文化馆(站)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培训、讲座、展览、辅导等),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文化馆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60次,乡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行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2)各乡镇出台扶持、指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发展的政策,每年组织1次以上的比赛、评比活动,引导广场文化形成特色,支持社区开展“鸳江欢歌社区行”等品牌创建活动,使之成为广大群众热心参与、开心享受、自我教育的平台。

(二)加大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施“城市反哺农村文化工程”,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广文化馆和图书馆为中心、乡镇(街道)文化站为分馆、行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服务网点的总分馆制。以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根据实际,配备用于图书借阅、电影放映、群众文化辅导等公共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在乡镇逐步开展“数字文化乡镇示范点”、在村屯逐步开展“数字文化驿站”建设工作,运用“移动图书馆”、“流动公共文化站”和 “科普大篷车”等,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2.切实加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使贫困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公共文化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向农村边远山区特困户赠送卫星直播接收设备。

3.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分学段有序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将“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纳入行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完善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1.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各乡镇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对公益性质的演出、出版、电影放映、网络等公共文化活动的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引导社会力量捐建或独资兴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关于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作用。

3.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培育和壮大文化志愿队伍,建立文化志愿服务制度,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立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体育明星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文化志愿者、专家辅导团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公益演出、送戏、讲座、展览、培训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四)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

1.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发展,逐步将其纳入免费开放范围。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2.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大力培养本土创作人才和领军人物,引进和吸引各地优秀的创作人才。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提倡题材载体多样化,突出本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体现时代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精品佳作。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力度,积极扶持具有蒙山特色的优秀艺术品种。大力开展优秀文化遗产和文化活动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和优势文化项目,支持各地广泛开展“三月三”等传统民族节庆展演活动。积极参加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八桂群星奖”等赛事,组织实施好“封王大典”“激情广场”等文化品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办好体育运动会等赛事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文化团队。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推进数字化建设。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推进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工程,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开发,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构建区域性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 、存储和分析处理。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评价网络、各级各类文化信息资源库及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有效保护。

2.提升传播能力。有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立信息传输通道多元化下的新作业模式,构建互联网媒体生态系统。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推进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要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2.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

3.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依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通过居民、村民评议等做法,引导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调动驻村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推动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

4.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评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监督和评估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和服务效能。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自治区实施标准和我县实施方案,统筹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重点对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等基础薄弱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予以补助,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统筹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根据地区人口、馆舍面积、服务范围等科学合理配备编制数。对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不少于2名编制,并明确为专门负责文化工作的人员,规模较大的乡镇应适当增加。设立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不少于1名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共文化专管员。新录用和转岗到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经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审核方能上岗。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 不少于15天 ,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四)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法规立法进程,依据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理论、发展规律和法规体系研究,逐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蒙山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

蒙山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6-2020年)

一、服务内容与项目

二、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根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而制定的县级标准,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推进实施。

(二)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组织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2019年验收。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级标准以及本地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三)各乡镇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四)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各乡镇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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