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1)6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机制的建立。
市委政法委
按进度。
机制建立方面:出台《鹤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和《鹤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机制》等,有效提升专项斗争的打击能效和质量,截至目前,围绕“六建”共制定规章制度50多项。
线索核查、案件审理方面:截至12月底,共摸排各类线索2988条(其中:已办结2976条,核查中12条);共破获涉恶刑事案件290宗,刑事拘留768人,打掉70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深挖“保护伞”66个,起诉涉黑案件4宗70人,涉恶案件16宗50人,判决涉黑案件3宗56人、涉恶案件20宗58人,查封涉案资产19793.17万元。
(2)12月底前完成有关线索核查、案件审理工作。
2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把打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主动仗作为全年防风险工作的主线,加强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防范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树立城市全周期管理意识,强化社会“微治理”。
市委政法委
按进度。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市信访维稳处置平台作用,全面推动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措施。
一是加强部署,顺利完成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包括涉问题楼盘风险、涉社保追缴风险、涉农领域风险、涉交通运输风险和涉公共安全风险等,有效防范各类矛盾风险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涉稳工作268场次,服务1876余人次。
3
发展完善“鹤城模式”,建设“多网合一”的基层综合治理网格,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把出租屋管理作为城市治理升级的切入点,联动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安全隐患治理、社会治安管理等。
(1)12月底前完成完善基层综治网格。
市委政法委
按进度。
2018年起由政法委牵头,在鹤城镇开展创建社会治理“鹤城模式”,鹤城镇以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社建;政府整合资源、全科网格管理;协同社会力量、公众自发参与;弘扬客家“禾堂”文化、凝聚乡贤力量;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法律服务等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全面深化社会治理“鹤城模式”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科网格建设工作,全市各镇(街)进一步扩大综治中心建设,整合“多网合一”,提高网格员的综合素质。2021年6月起开始熟悉和应用江门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系统。
出租屋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以公安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一是出租屋管理方面以共和月山智慧小区和桃源镇为试点,动员出租屋主在出租屋安装视频监控,安装电子门襟,加强科技管理元素。二是由市政数局设计的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系统,由各镇(街)组织村居委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对所有出租屋及其租住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录入系统。三是公安局当前正在开展二标四实信息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提供更准确的大数据支撑。
(2)12月底前完成完善出租屋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措施。
4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
(1)3月底前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的征集及前期准备工作。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已完成。
(1)印发《关于征集“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知》、《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就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征集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二是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镇(街)、部门80多名党政“一把手”,现场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三是抓好重点关键,推进“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2021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考人员8384人,优秀率为99.9%。开展“青·云”计划青少年普法教育云课堂。四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通线上普法。打造鹤山市司法局、雅瑶法治直播间,共开展29期,受普及群众达12万多人次。以第三届鹤山法治文化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2)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草拟鹤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印发《鹤山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推动各镇(街)、各单位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5
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打造2个重点单项示范精品项目。
(1)6月底前从备选单项示范创建参评项目中打造出2个精品项目。
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已完成。
鹤山市人民政府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推荐共和镇来苏村委会民主法治村居项目、鹤城镇多元解纷助推矛盾化解项目申报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并完成网上申报。持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9月底前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申报重点示范项目。
(3)12月底前持续开展法治创建宣传工作。
6
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3月底前完成《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名单以及相应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的公告》确定的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
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已完成。
完成《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乡镇街道名单以及相应职权调整事项目录的公告》确定的第二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
制定《鹤山市行政执法统筹制度》《鹤山市行政执法会商制度》,理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镇(街)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强化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对(街)业务指导。向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力量薄弱的镇(街)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到位,充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开展第二期全市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新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班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
(2)6月底前建立行政执法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和统筹制度。
(3)12月底前进一步充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到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培训,多渠道、多方式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7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公法”市、镇、村三级服务平台。
(1)6月底前完成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全市十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
已完成。
已在全市十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5个有条件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
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陈山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来苏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利用云平台为群众提供普惠的法律咨询服务,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服务内容,满足基层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
(2)12月底前打造2个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均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
8
制定并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1)4月底前制定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实行台账管理,常态化督促落实。
市司法局
市委依法治市办
已完成。
印发《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每两个月报送一次工作台账。根据《2021年度鹤山市公共部门绩效考核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评分标准》和《2021年度鹤山市镇级实绩考核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评分标准》,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做好法治江门建设年考工作。
(2)10月底前开展法治鹤山建设考评。
(3)12月底前做好法治江门考评迎检工作,统筹有关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9
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
(1)6月底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各单位报送的立规计划项目,拟定2021年《鹤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报市政府审定。
市司法局
市府办
已完成。
一是《鹤山市2021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于5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二是提前介入,明确属性,提供现行有效的详细的制定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全年共对24份征求意见阶段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程序指导。由于《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我市待《规定》正式印发后再修订完善现有工作流程。全年共对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6份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公路建筑、公共租赁住房、产业奖励等重大领域。全部文件履行法定程序,其中9份已经印发实施。5份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经江门市司法局和鹤山市人大审核备案通过,做到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
(2)12月底前制定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根据起草部门报送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3)12月前梳理本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10
全年创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8家,创建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2个,创建江门市级及以上职工书屋2家。
市总工会
已完成。
(1)9个镇(街)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已通过验收。
(2)北湖公园和南山公园2个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于4月23日下午挂牌启用,满足环卫工人、快递员、巡警等户外劳动者饮水、就餐、如厕、休息等需求。
(3)鹤山工业城工会职工书屋获评2021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获评省级“职工书屋”4家:鹤山市沙坪街道第七小学、鹤城镇职工服务站、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中粮万威客食品有限公司。获评江门市级“职工书屋”2家:鹤山国机南联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鹤山天山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11
鹤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
(1)6月底前围绕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县级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机制、有政策、有保障,稳步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力争初见成效。
团市委
已完成。
印发《鹤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鹤山市关于推进<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方案》。
自鹤山市被团中央确定入选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县级试点的一年以来,团鹤山市委紧抓试点契机,通过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凝聚全市部门合力,扎实下好服务青年发展“先手棋”、用好政策体系“组合拳”,以“六力”举措打造鹤山市“青年友好型城市”的新时代名片。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鹤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的通知》《鹤山市建立协同护苗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服务青年的制度和举措。不断深化“1+5+N”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青思领航”“青智行动”“青鹤归巢”“青春护航”“青春骄阳”五项工程走深走远。
(2)积极打造工作品牌,12月底前按方案计划,完成试点工作所有目标指标,总结试点工作方法及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为全国试点工作交上完满的答卷。
12
综合开展“南粤家政”、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和家庭文明建设行动。
(1)培育1个“江门市妇女创业创新基地”。
市妇联
已完成。
(1)6月,江门市妇联已发文,正式命名五邑红商城为首批江门市巾帼创新创业基地。
(2)已为8名妇女发放贷款共80万元。
(3)5月24日至29日开展第一期妇婴护理专项培训,培育32名妇婴护理专业人员;9月23日至28日开展第二期妇婴护理专项培训班,培育30名妇婴护理专业人员。
(4)已完成100户“最美家庭”评选工作。
(2)为全市8名妇女发放80万元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3)开展妇婴护理专项培训,全年培育60名妇婴护理专业人员,推进妇女创业就业。
(4)全年评选“最美家庭”100户。
13
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作风建设。
(1)6月底前加快建设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
市纪委监委
已完成。
(1)已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系统进入常态运行。组织5名镇和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2)完成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本届市委巡察完成全覆盖。
(3)对3月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立案1件。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排查核处涉政法干警问题线索。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1-12月共处置问题线索384条,初核问题线索348条,立案157件,结案157件。
(4)将村(社区)“两委”换届与“惩腐打伞”工作相结合,委领导参加面向村(居)扫黑除恶现场会12场次,对10个镇(街)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现场抽查。
(5)严肃市镇换届纪律,印发相关机制及方案,加强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委主要领导先后约谈16名镇党政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提醒严肃换届纪律;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期153人;完成市镇党代会专项巡察,向市选举委员会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完成对市镇人大代表选举检查。
(6)落实上级精神,1-12月共为2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其中科级干部14名、股级干部5名、一般干部3名、村级干部3名,为担当者鼓劲撑腰。
(2)9月底前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如期完成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3)12月底前对违纪违法问题深挖细查,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决维护纪律权威。推动澄清正名常态化,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14
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 。
(1)6月底前开展专项明察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提升作风监督质效。
市纪委监委
已完成。
(1)1月份成立工作组开展专项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5条。从4月起根据上级通知,暂停明察暗访工作,待上级通知再执行。
(2)1-12月查处“四风”问题案件共50件;完成2021年鹤山市纪委监委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
(3)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8月全市通报曝光4起“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9月全市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4)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纠治“四风”专项检查2场次。
(5)开展“吃公函”问题整治工作,排查相关问题24个,督促落实整改。
(6)针对上级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开展深入整改,立案3人,提醒谈话8人,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7人。
(2)9月底前拍摄作风问题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3)12月底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针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
15
实施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民生实事加快落地见效。
(1)根据人大代表意见、网上征集和部门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形成13项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并经人大代表票选确定本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市府办
已完成。
鹤山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差额票决产生2021年鹤山市十大民生实事,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工作统筹,坚持问题统筹,强化底线思维,定期对十大民生实事进行全过程动态督查,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截至12月底,十大民生实事共27子项,全部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建立票决民生项目督查跟踪清单,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针对进度情况实行督查通报,确保民生工作加快推进。
16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水平。
(1)按照江门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系统要求,全面完成上级下发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
市府办
已完成。
(1)2021年江门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按期在系统回复主办单位或答复代表,并上传办理总结。
(2)我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答复代表,并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办理总结。
(2)研究梳理本级年度116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合各部门职责,有效督促相关部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
(3)11月底前形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总。
17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对政务舆情进行监测、研判和回应;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审稿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市府办
已完成。
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微信公众号“鹤山政府网”在江门政务微信综合影响力保持靠前,聚焦民生实事,持续做好疫苗接种信息、核酸检测服务、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精准防控等疫情信息,加强政务舆情引导工作;权威报道“两会”,大力宣传鹤山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全市37个单位精心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鹤山政府网站首页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专栏,加强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涉农补贴、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新条例,市政府常务会议设置专题研究学习,加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市共受理3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公开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等领域,均能按时回复申请人。三是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2021年1月以来,通过图文、音视频等方式解读了12份规范性文件及涉民涉企重要政策文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含图文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压实制发单位文件制定与解读材料同步推进、同步发布机制;督促各单位通过图文、图表、动漫、音视频、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3)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18
启动铁路南站起步区前期工作。
(1)完成南沙港铁路货场征地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雅瑶镇
已完成。
南沙港铁路目前全线铺轨完成,南沙港铁路货场征地工作完成,施工队现已进场施工。三电迁改工作正在开展,目前10KV迁改已完成。江门北站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江门北站规划研究及站场周边地块TOD开发先上规委会,站房外立面、站房布局已经基本确定,站场配套工程已进场施工,站房目前桩基施工完成,主体工程已建成二层。计划6月初基本达到通车条件。
(2)加快推进南沙港铁路货场周边地方收储。
(3)加快推进南沙港铁路货场规划和站场设计。
19
积极推进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南沙疏港铁路及客运改造、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建设,加快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做好鹤山西站和江门北站规划。
(1)启动南沙港铁路客运站房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局
已完成。
(1)南沙港铁路客运站房正在开展平整土地,10KV已完成迁改,220KV线迁改方案已定,目前准备开展招标工作,计划2021年1月初招标。
(2)珠肇高铁先行段已经开始施工,洞企山隧道已开挖300米左右。
(3)广佛江珠城际江门段线位基本稳定,计划于2022年底前动工建设。
(4)鹤山西站和江门北站规划研究及站场周边地块TOD开发先上规委会,两站外立面、站房布局已经确认。
(2)加快珠肇高铁先行段建设。
(3)配合推进广佛江珠城际江门段前期工作。
(4)做好鹤山西站和江门北站规划。
20
开展城区轨道路网规划研究。
(1)推进鹤山与佛山交通衔接可行性。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
目前开始计划研究鹤山境内有轨电车连接鹤山西站、江门北站、鹤山东站。
(2)研究鹤山小运量轨道交通网路布局。
21
主动对接深圳特区27条改革措施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学习借鉴大湾区中心城市改革经验和先进做法。
配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有关单位
已完成。
根据江门市大湾区办工作安排,配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已按要求于12月上报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22
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1)1月底前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与省、江门市“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并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送审稿)》。
市发展和改革局
已完成。
(1)受疫情变化和上级专项规划进度等因素影响,市级各重点专项规划目前都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陆续提交市政府审议。继续加快督促重点专项规划收尾工作,收集整理已印发实施的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汇编工作。
(2)先后五次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11月初版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202.19平方公里,扣除“开天窗”的核实整改补足后稳定耕地面积(3.4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98.67平方公里。配合省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最新6月版面积126.41平方公里。完成了2019年度鹤山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完成2020年度鹤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共设立11个研究专题,双评价、双评估、战略研究、产业研究、生态保护修复、“三线”评估、乡村振兴、存量用地挖潜、总体城市设计、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等十个专题研究已完成专家评审。启动现状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分析和各镇(街)空间结构、发展定位,国土空间用地布局方案编制。
(2)3月底前做好与市级专项规划、镇(街)区域规划的对接。
(3)6月底前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12月底前编印《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汇编》。
(5)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与“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镇(街)规划有机衔接。加紧谋划空港经济区规划布局。
市自然资源局
23
全面推行“基金+片区开发”模式。
(1)继续推进沙坪街道朗围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配合征拆建设进度按实施方案完成投资。
市财政局
已完成。
(1)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五届62次)会议精神,鹤山市朗骏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持续推进鹤山市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原名称: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围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股东鹤山市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对投资额的实缴工作。施工方面,本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项目现场清拆工作和详细地勘工作有序进行。融资方面,本项目已取得农发行项目贷款批复,正逐条落实贷前条件。
(2)在朗围试点项目推进的基础上,拟由意向社会资本牵头,市朗骏园区管理公司参与,挖掘工业园区建设运营领域的新项目。新项目初步方案已形成,项目地块占地约65亩,计划总投资2.5亿元,拟建筑面积7万方。基于对“朗围工改工江门市示范项目”为租赁型物业的补充,项目为高标准厂房、定制型厂房相结合,补充朗围项目产业梯队建设。
(3)3月1日,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3月完成投决审批,5月已完成出资。
(2)在朗围项目基础之上争取开启第二个片区开发项目,6月底前,完成对项目意向投资基金的全面对接;9月底前,形成新项目的初步方案。
(3)深入探索“基金+N”模式,加大对拟IPO企业的股权投资。
24
提高债券项目质量和获批性,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1)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及有发债需求的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申报工作。
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各发债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
已完成。
(1)已完成2021年全年批次新增政府债券需求申报工作,上报我市2021年新增债券需求136.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项目16个,需求20.85亿元;专项债券项目33个,需求115.2亿元。
(2)我市已获得15.23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其中4月批次4.9亿元、6月批次1.8亿元、8月批次6.21亿元、10月批次2.32亿元,截至12月底,使用进度为97.73%。
(2)各发债项目单位切实加大项目统筹推进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市财政局负责每月跟踪汇总各发债项目的实际支出进度情况。
25
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市三公经费压减10%。
市财政局
市直各预算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节约的思想,2021年预算全市安排三公经费2,357万元,同比压减10%。
26
纵深推进国资改革,打好“大国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收官战,完成润鹤、兴鹤公司改革重组。
(1)6月底前完成润鹤及其下属兴鹤公司重组。
市资产办
已完成。
基本完成润鹤、兴鹤公司的重塑整合,形成以功能板块为分类、主业鲜明的国有企业运营发展架构。推动“三双”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果。
鹤山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鹤山市翔鹤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出资人变更手续。
鹤山市裕农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出资人变更手续。
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于2021年9月完成出资人变更手续。
鹤山市常青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完成出资人变更手续。
(2)下半年,启动国资公司承接重点项目建设模式。
(3)对下属子公司按运营性质划分类别。
(4)根据公司划分类别对薪酬体系进行细化改革。
27
发行第二期10亿元公司债,做好新一轮公司债发行申报工作。
(1)3月底前完成第二期公司债发行工作。
市资产办
已完成。
今年积极开展新一期公司债工作,江门市、鹤山市领导拜访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进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公司债等事项。鹤山市公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3+2年,票面利率4.60%。
(2)新一轮公司债力争6月底前申报,12月底前适时适度发行。
28
加快筹建普惠性融资担保公司,探索成立国资融资租赁公司。创新投融资改革,探索“基金+招商投资”模式、国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模式,充分发挥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作用,力争撬动市场资金比例超50倍,争取国资融资担保业务尽快挂牌运作,积极推动“三双”战略,进一步做大做优国资公司。
(1)探索“基金+招商投资”模式,力争9月底前组件上报市资产委审议。
市资产办
已完成。
已完成探索成立国资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发展“基金+招商投资”模式、国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模式等工作。
(1)我市谋划成立集初创、直投、跟投、并购、IPO等功能于一身的综合型母基金,实行基金公司主导初创直投、头部券商主导并购IPO的双GP模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草拟了《关于与鹤山市国资公司合作设立股权投资母基金的方案》;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草拟了《江门鹤山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工业城已确定参与成立投资收益+招商引资的基金项目。
(2)鹤山市资产委员会审批通过成立融资担保公司的事宜,并已上报江门市审批,但江门市目前暂未将融资担保公司申报资料上报省金融局。
(2)加强与江门市金管局沟通,融资担保公司力争9月底前上报省,年底前获得批复。
(3)加强与合作银行沟通,12月底前力争撬动市场资金比例超50倍。
29
加快工业园升级改造步伐。
(1)完成沙坪朗围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启动镇南工业区等“工改工”项目前期工作。朗围工业园改造:3月底前完成一期项目50%以上租户清退,6月底前完成项目EPCO招标,9月底前推进项目动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镇南工业区: 6月底前理顺沙坪镇南工业区金富士家居(鹤山)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相关政策协调工作(与环保、发改两市直部门协调环保指标扩容、项目准入门槛事项),9月底前完成金富士家居(鹤山)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立项工作,12月底前推动金富士家居(鹤山)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动工。(沙坪街道负责)
市自然资源局
沙坪街道
桃源镇
共和镇
基本按进度完成。
(1)朗围工业园:已完成第一期90%厂房拆迁、EPCO设计施工总承包挂网招标、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手续等。镇南工业区:金富士“工改工”项目工作已经跟企业法人沟通,近排将列出初步方案。
(2)长江工业园:目前已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正进行桩基础建设。
(3)新连工业区:市政府已批复新连工业区三旧改造方案,用地报批手续已呈江门市自资局审批。
(2)桃源镇长江工业园升级改造。其中3月底前取得地块用地批复、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批复,6月底前完成土地供应手续,9月底前动工建设。(桃源镇负责)
(3)共和新连工业园升级改造。其中5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报批,8月底前完成用地招拍挂,11月底前项目动工建设。(共和镇负责)
30
盘活闲置(低效)用地600亩以上。
市自然资源局
已完成。
已处置闲置(低效)土地面积604.51亩,其中动工开发面积449.29亩,已收回面积155.22亩。已征缴土地闲置费562839.6元。
31
★鹤山市“三旧”改造项目。
(1)★星海嘉园(鹤山市丽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项目)。6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竣工和规划验收。
市自然资源局
已完成。
(1)星海嘉园项目: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雅瑶碧桂园项目:1-13号楼结构全部封顶,其中1-4号楼已完成交付;5-6号楼、8-11号楼、13号楼装修基本完成;7号楼、12号楼装修施工中。
(3)鹤城镇建豪项目:地块一2幢商业楼已封顶,装修施工中;2幢高层住宅结构封顶;1幢高层住宅主体结构施工中。地块二3幢高层住宅主体结构施工中。
(2)★雅瑶碧桂园(大岗中艺、佳达、邓洁英等地块“三旧”改造)项目。12月底前完成1-4号楼竣工验收备案,7-13号楼装修工程。
(3)★鹤城镇建豪“三旧”改造项目。12月底前完成地块一2幢高层住宅及商业主体结构施工,地块二3幢高层住宅施工至正负零。
32
强化重大项目用地、环保、能耗等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等支持。
利用预下达的计划指标、拆旧复垦指标及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完善用地手续。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已完成。
(1)多措并举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宝湾物流、甘牛、鸿利泰、来苏、华侨城已获批,面积327.7215亩。
(2)已提交江门增减挂钩建新区方案包括中铁十五局1、东古、蓝碟羽、永丰泰、恒香米厂、中兴复合、托肯建材等项目,面积611.34亩。
(3)目前正在开展东古的用地报批,面积186.7575亩。
33
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推动“拿地即动工”“建成即投产”和“投产即上规”常态化。
(1)推进用地预申请制度。
市自然资源局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1)对意向项目加强推进用地预申请制度,督促相应镇(街)加快准备供地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江门恒隆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南标紧固件有限公司、熙麦大湾区时尚供应链枢纽项目等已采用预审制及已完成总平面设计方案预审。
(2)加快部署开展项目预审机制的完善和优化。
(2)完善项目预审制度。
34
启动谷埠新区、高铁新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城市设计。
(1)启动谷埠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自然资源局
已完成。
(1)谷埠新区:正在开展规划定位研究。
(2)高铁新城:鹤山西站TOD概念规划已通过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获鹤山市政府批复。
(2)加紧编制高铁新区概念规划。
35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防灾减灾工作,应急体系建设:我市已达成了“每个镇(街)成功创建至少一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工作目标,全市139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面铺开“十个有”建设,整体进度已完成100%。
(2)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021年先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奋战60天、全力保平安”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市累计排查隐患2104项,行政处罚907宗,累计罚款77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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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消防救援配套升级工程。
完成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第三期整治工程。6月底前完成工程预算财政审核,9月底前完成50%工程量,12月底前竣工。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沙坪街道
已完成。
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第三期整治工程已完成,已通过验收。
其中消火栓安装1543个,管道油漆全部完成,水泵接合器262个全部完成,微型消防站基础完成167个,微型消防站安装167个,消防站指示牌完成160个,应急避护场所转向指示牌完成252个,应急消防疏散路线平面图完成47张,消防器材使用说明图完成2000张,完成消防干管使用说明图500张,完成消防水泵接合器标识牌400个,检查卡30000,封条30000,宣传资料30000份已完成,灭火器含灭火箱50套已完成,室外消防箱配备消防设备64套全部完成。
37
加强审计监督。
(1)强化审计全覆盖,开展市直一级预算部门2020年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市审计局
已完成。
(1)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已于5月出具正式报告,该项目已完成。
(2)在对2018-2019年水利专项资金审计中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已于4月出具审计报告,该工作已完成。
(3)在对市水利局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制定了对我市水利资源审计的计划,已于6月底出具审计报告,该工作已完成。
(4)一是全力以赴跟踪督办上级下达市政府的4批次16个问题的整改,已完成14个,其他整改事项正在按进度整改中。二是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1年12月,上一审计年度已到整改期的22个审计项目共1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2个,整改到位率83.58%。
(2)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开展工程审计。
(3)强化审计监督,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审计。
(4)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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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
(1)6月底前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完成2020年统计年报报送工作。
市统计局
市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一是做好预警监测,召开经济分析会。12月21日,鹤山市召开财经专班工作会。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撰写分析。截至12月底,市统计局共撰写分析、调研报告等各类统计信息36篇,其中有22篇(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夯实统计基础。12月10日,召开2021年农村统计年报业务培训暨农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近3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组织各镇(街)统计员召开工业、投资、商业年报培训会。四是切实加强升规入统。组织各专业到各镇(街)对达标和“准四上”企业进行核实。五是主动担当作为,紧盯时间进度,加强数据监测分析、预警预判,及时提出补短板强弱项的措施,每个季度都以“一镇一策”的形式下发至各镇(街),低于江门市平均值的短板指标每月以专报方式发送至各责任部门,落实落细工作。
(2)12月底前完成2021各月度数据审核报送,企业入库进统工作,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联合部门开展调研、对数据进行监测预警分析。
39
完成高质量水土保持林2000亩,新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0条。
(1)高质量水土保持林建设:4月底完成项目采购招标,8月底前完成种植。
市林业局
已完成。
(1)高质量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已完工。
(2)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
(2)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5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和项目采购,7月底前完成种植。
40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1)6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有关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已出台《市林长制实施方案》;召开3次市林长制动员推进会;在圩镇社区开展了5场林长制宣传活动;落实了各级林长和划定责任区域工作;已开展智慧林长平台数据收集整理。
(2)12月底前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
41
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1)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5月底前全面规范乡镇专职消防队及农村志愿消防队运行,建立完善全市火灾防范体系。6月底前完成大队火灾防范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建设首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址山消防救援站和水上消防救援站建设。
市消防救援大队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印发《鹤山市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办法》《鹤山市乡镇专职消防队运行管理实施办法》;各镇(街)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已完成合同签订,下一步开展器材验收工作;将乡镇火灾防范信息化建设纳入江门消防救援支队信息化建设审批项目,已完成发改立项并报支队审批,报财政局开展预算审核;大队正规化沙坪救援站场库室已完成改造;址山站产权改造预算审核完毕,开展招标流程;水上消防站已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以及立项,现开展项目预算审核。
(2)经过考核,新招专职消防员16名;营房建设基础工程已完成;9月底已全部完成相关技能培训(油锯训练、森林灭火、水上救援等),共开展14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
(2)强化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职消防员招聘:6月底前扩大队伍规模至满编。市森林消防大队营房建设:6月底前完成办公场所建设。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多灾种救援能力:9月底前完成油锯训练、水上救援、山地攀爬基本技能培训。
市应急管理局
42
研究制定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
(1)3月底前广泛开展调研,研究本地区人才发展规划,起草人才发展政策,形成初稿,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教育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
市工商联
各镇(街)
已完成。
(1)起草阶段。市委组织部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反复听取上级部门、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建议,认真梳理鹤山及周边发达地区的人才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多次召开人才新政研讨会,先后两次征求市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并于4月26日至5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制作了政策解读视频、解读PPT和一图读懂资料。
(2)审核发布阶段。5月7日,将《意见》向市司法局报审,进行合法性审核。5月8日,《意见》经市委十二届第215 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五届 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20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
(2)9月底前完成人才发展政策走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
43
启动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根据上级方案,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委组织部
已完成。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将本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纳入《鹤山市2021年度党建工作方案》中,推动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在我市稳步推进。
根据省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江门市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鹤山市委基层党建“八聚焦八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基层党建“八聚焦八落实”专项行动,紧抓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组织体系开启新征程”工作主题。一是抓好换届工作。县镇村三级换届程序严谨规范、平稳顺利,组织意图提名候选人全部高票当选,组织意图得到充分体现;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干部集中轮训,大力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三是抓好组织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城市基层党建、两新党组织建设,探索实施街道“大工委”,推动10个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兼职委员;深化实施社区“大党委”,全市194名社区兼职委员全覆盖进驻27个社区。
(2)落实本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行动计划任务。
44
深化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级市建设,将雁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新城区党群服务阵地地标,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创建一批示范小区党支部。推进“两新”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高标准打造雁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市委组织部
已完成。
(1)高标准打造雁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成鹤山市党史党性体验馆,成为“网红打卡点”,获省巡回督导组及各级领导好评。
(2)聚焦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育管用”全过程,走在前列打造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荣获第二届广东基层党建优秀案例。2021年新招录4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大专及以上学历增至85.4%。
(3)将支部建在小区上,打造亲邻党建“邻聚力”工程,制定小区党支部组建指南,全面铺开小区党支部建设,强化组织下延、阵地进楼,全市236个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92.4%。
(4)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一是打造广东第一家新型侨资民企党校——鹤山雅图仕党委党校,形成具有江门侨乡特色的“政企校侨”党校模式。二是推动村企结对联建,148个两新组织与全市112个行政村建立结对联系。三是推动政银合作,打造“金融村官”服务体系,首批派驻50名“金融村官”,促进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四是做实“两个覆盖”,常态化开展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推进“应建尽建”,今年以来组建33个两新党组织,下派红色种子成立5个物业党支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严密。
(2)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培训,规范录用和管理。
(3)创建一批示范小区党支部。
(4)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大力支持雅图仕党委党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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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精心组织镇村换届工作,按照“五强标准”,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化提升“头雁”工程,培育一批农村党组织党务骨干力量。
(1)完成村级换届选举任务。
市委组织部
已完成。
1月底,我市139个村(社区)圆满完成村级换届工作。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呈现“一降两高三升”的特点,党组织建议人选全部当选,100%实现“三个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率99%以上,村(社区)干部战斗力明显提升,基层党组织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2.村级换届完成以来,我市已组织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各镇(街)已完成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村(社区)干部的轮训,有效提升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
(2)开展村(社区)书记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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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重点工作。
(1)各单位每年年底要对年轻干部工作进行总结,班子会议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市委组织部
市直各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已根据各单位的编制情况和年龄机构分配年轻干部的培养任务。结合换届需要和各单位的年轻干部的情况,已选用一批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计划选择一批年轻干部参加中青班。召集新任副科领导的年轻干部参加鹤山市新任领导班子成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2)深入实施年轻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实行年轻干部成长导师制;对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应急救援、挂任第一书记等一线急难险重岗位去接受考验。
(3)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培养优秀年轻中层干部的力度,单位正、副股长的数量要达到指标任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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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2021年培训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送课上门培训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分片到镇(街)党校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灵活采取书记讲给书记听、党校党课直通车、专题业务授课等形式,以镇(街)分管领导和市委党校有关领导参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市委党校
市委组织部
各镇(街)党校
已完成。
2021年,市委党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在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党校(行政学院)设置和领导体制、教学工作、办学保障、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开放办学、创先争优方面提高党校培训质量,较好地完成培训质量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镇(街)党校建设,做强做优镇(街)党校,不断完善覆盖各级各类资源的优质师资库。
市委党校
市委组织部
各镇(街)党校
(3)建立市委党校和雅图仕党委党校(广东第一所新型侨资民企党校)党员教育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师资,推动“两新”领域党校的建设,助推非公企业党员培训教育工作有效推进。
市委党校
市委组织部
(4)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1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工作,依托市、镇、非公党校,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相结合,开设专题班和相关课程。
市委党校
市委组织部
48
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机制。
(1)3月底前重新组建市创文办。
市委宣传部
已完成。
(1)已完成新创建周期的创文办队伍建设。
(2)结合新版创文测评体系,已印发《鹤山市2021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网上申报部分)和鹤山市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网上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落实主体责任分工。
(3)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鹤山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专项工作及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工作的通知》,落实创文专项资金,要求牵头单位要会同项目责任单位迅速根据专项工作及资金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时间节点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12月,印发鹤山市创文日常督查“红黑榜”通报文件,针对问题反馈开展自查自纠。已印发“创文十大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问题为导向,有力推行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
(2)4月底前召开鹤山市2021年文明委第一次(扩大)会议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出台新一轮创建周期(2021-2023年)创建工作规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确定2021年创文项目及专项资金。
(3)督促各牵头单位出台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城市管理、志愿服务、老旧小区及城乡结合部升级、市民满意度提升等领域的长效机制。
49
优化农家书屋阅读资源配置,提升建设一批农家书屋示范点,探索建立“网红”阅读馆。
(1)3月底前开展农家书屋调研,每镇(街)至少确定一家建设示范点。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镇(街)
已完成。
目前全市共建成农家书屋143家,2021年通过优化整合、精品打造等方式,建成标准农家书屋17个,示范书屋2个,打造精品书屋1个,各镇(街)均至少打造有一个标准书屋,日常运转机制得到较大提升,开展读书活动100多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持续增强。
(2)9月底前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
50
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九大文明行动”,深化乡风文明“十个一”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六大文明”创建、“五大文明行动”等主题活动。
(1)6月底前召集“九大文明行动”牵头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明确2021年乡风文明“十个一”工程工作要求,确定3个市级示范点;“五大文明行动”各牵头单位出台年度工作方案。
市委宣传部
已完成。
(1)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鹤山市精神文明创建“九大文明行动”的通知》,已召开鹤山市精神文明创建“九大文明行动”推进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九大行动”,切实加强后期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完善乡风文明“十个一”工程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文明乡风市级示范点暂停打造,设定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工作指导,全面推进有关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督促各牵头单位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2)已印发《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度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1年鹤山市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六大创建”活动。
(3)10月底,组织开展全市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督导;12月底,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考评,市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文明单位、10个镇(街)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复评检查、年末考核检查工作,开展现场检查督导,查阅台账资料,提出整改要求,持续加强日常工作指导。
(2)9月底前督促各镇(街)落实乡风文明“十个一”工作,各牵头单位扎实开展“五大文明行动”,以往届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复评为抓手,推动六大文明创建。
(3)12月底前结合绩效考核工作,检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九大文明行动”、乡风文明“十个一”工程建设、“六大文明创建”“五大文明行动”开展情况。
51
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水平,成立鹤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完善市镇村三级文明实践体系建设。
(1)6月底前鹤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机构、人员到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打造鹤山特色品牌活动。
市委宣传部
已完成。
(1)印发《鹤山市2021年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任务清单,打造鹤山文明实践特色品牌。
(2)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清扫行动”、“健康体检”、“节日送祝福”等主题活动服务。按照文明实践“十个一”工作要求,持续指导各文明实践所(站)常态化推进各项文明实践工作。深入沙坪街道新华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雅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持续组织开展“书香鹤山”新时代文明实公益课程项目。深入沙坪街道桂林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共和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持续组织开展“多彩童年”乡村复兴少年宫公益课堂。
(3)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深入10个镇(街)2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开展评估督导及验收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照指标体系,对示范所(站)建设进项督导提升。
(2)9月底前对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掘工作亮点。
(3)12月底前打造沙坪、共和2个示范所,全市每个镇(街)各打造2个示范站。
52
支持民间文艺创作,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进万家”等系列文化活动。
(1)3月底前印发“我们的节日”工作通知,统筹策划全年七大节日市级活动。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文联
各镇(街)
已完成。
(1)印发《关于广泛开展鹤山市2021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引导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
(2)已拟定“文明进万家”活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暂时不宜开展大规模文艺宣传活动,转为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形式,统筹开展线上主题绘画、线上答题竞赛、线上主题宣传周活动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线下文明进基层、公益实践活动等文明进万家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在农历春节前夕组织开展文明进万家之“道德春联送万家”活动,并加强宣传。
(4)针对传统节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全市组织开展爱心慰问等丰富多彩的“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并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常态化定期开展探访活动、“健康体检”、“节日送祝福”等主题活动服务。
(2)6月底前制定“文明进万家”活动方案,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部署活动开展。
(3)9月底前完成“文明进万家”系列活动,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4)10月底前完成“我们的节日”文化活动。
53
加强理论武装,巩固宣传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谋划好建党百年主题宣传,积极策划感恩奋进、改革创新等亮点宣传。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全市网信委会议,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健全重大事件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研判会商制度。
市委宣传部
已完成。
(1)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11524人次,检查企业2706家次,处置信息106条,收缴非法出版物747件,侦办“扫黄打非”案件9宗,其中侵权盗版案件4宗。
(2)完成创建11个扫黄打非示范点,推荐3个基层示范点参评江门市推进基层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雅图仕示范点创建工作,已经组织完成申报工作。
(3)推荐参评广东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4)12月15日,向江门市委宣传部提交《鹤山市2021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及舆情工作情况汇报》。
(5)12月28日,完成了江门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国安办联合检查组对鹤山市委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的现场检查。
(6)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扎实开展全市性重大主题宣传40多项。其中,有效推动党代会精神和中欧合作核心区建设等重大主题宣传走入“寻常百姓家”,制作的短视频、微信推文最高点击量超10万。在江门地区率先召开党代会新闻发布会,邀请二十多家主流媒体参加,共发稿100多篇,视频30多条。今年以来,市外主流媒体平台刊载及转发我市相关报道达6449条,其中中央、省级媒体1378条。
(2)按照全市建党百年主题宣传工作要求,组织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公益广告及成果宣传,推出系列报道,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展现我市感恩奋进、改革创新等亮点,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3)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宣传工作,讲好鹤山故事。拍摄制作城市形象宣传片,4月前按需求向市政府报请增加专项经费,10月之前完成拍摄;加强梁赞咏春文化品牌推广,拍摄制作梁赞咏春纪录片,4月前按需求向市政府报请增加专项经费,11月之前完成拍摄,协调主流媒体平台播出。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4)3月底前部署开展扫黄打非正道及新风行动,推进基层提升建设工作,培育创建先进示范点。11月底前完成清源、固边、护苗、秋风、净网专项行动及基层示范点创建任务。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各镇(街)
54
以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古劳水乡为依托,延伸至滨江路和古崖公路沿线,突出城乡融合、农旅融合、文旅融合、商旅融合,完善提升大雁山、茶山、古劳水乡、霄南古村落、马耳山、云乡生态园、香草小镇、凤鸣谷、凤山溪谷、莱苏山水人家等十大景区串珠成线,高标准建设“百里画廊”。
(1)6月底前根据省景评委对大雁山风景区AAAA级旅游景区复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提升景区整体形象。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根据江门市景评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4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大雁山风景区根据省景区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并提交了《关于大雁山风景区4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2)9月10日—12日,2021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在广州举行。我局组织了大雁山风景区、华侨城古劳水乡、江门市双好茶业有限公司参展。在综合展台中呈现了鹤山丰富的文旅特色,展示了华侨城古劳水乡特色文创产品、江门市双好茶业有限公司的茶叶展品和精品旅游线路等。
(3)香草地(原香草小镇)已完成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资料申报,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园区内火车住宿已获得民宿登记证。
(4)华侨城古劳水乡一期试运营,包含童梦村乐园、乡野时光、上古劳圩商业街,同时推动华侨城古劳水乡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4A景区评定。鹤山龙口生态观光园项目正在推进第一期租地工作。宅梧镇源林生态乐园项目(原宅梧镇悠游谷旅游度假区项目)已基本完成初步规划设计。
(2)9月底前串联旅游精品线路,参加广东旅游博览会。
(3)10月底前香草小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香草产品深加工、推广,园区整体运营,并积极申报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4)12月底前华侨城古劳水乡有序推进欢乐水乡组团建设,开放童梦村乐园、时光草坪;有序推进龙口生态园第一期租地工作;宅梧镇悠游谷旅游度假区项目(宅梧万亩生态园)完成初步规划设计。
55
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择机筹办第四届梁赞咏春文化节。
(1)3月底前完成文化节策划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委宣传部
各镇(街)
暂缓实施。
因疫情防控形势,今年文化节活动取消。
(2)4月起按照方案开展筹办工作。
(3)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举办文化节。
56
以陈山火龙、铁夫故里、古建筑、古村落、古民居为文化内核,开发岭南特色历史文化游径。
(1)2月底前完成隔朗村德明祖祠修缮工程。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雅瑶镇
已完成。
隔朗村德明祖祠已完成修缮,祠堂前石板路已修复完成;陈山村红色之家、游客服务中心已建成开放,火龙馆主体工程已完成;雅瑶村共青团鹤山县特别支部旧址修缮第一期工程按进度完成。
(2)6月底前完成隔朗村石板路修复项目。
(3)8月底前全面完成陈山古村落提升工程(包括火龙馆、陈山村游客服务中心、红色之家等)。
(4)11月底前完成雅瑶村共青团鹤山县特别支部旧址修缮工程。
57
推动市文化中心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1)4月中旬前完成文化中心提升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设计,标识标示完善等。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资产办
已完成。
根据江门景评委现场指导意见,协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按照3A景区要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明年申报准备。本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5月底前按照创建需求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增加专项预算。
(3)12月底前积极推动市文化中心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58
完善自助图书馆布局建设。
与南景湾山水城合作,探索打造1间将公共阅读服务与商业运营相结合的新型自助馆。4月底前完成调研和设计,12月底前完成建设。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因南景湾山水城商业体工程进度远远滞后于预期,原定本年度无法完成,下一步具体推进工作要待基建工程完成后再行安排。为完成本年目标任务,与香草小镇合作建设大雁山有氧书吧新型阅读空间,本月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59
高标准运营市文化中心,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深化“阅读推广”和书画培训活动。全面提升镇(街)文化站服务水平。
(1)高标准运营市文化中心。加强三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场馆设备设施,围绕建党100周年重大专题、传统节日和寒暑假等时段,举办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举办“百年辉煌·鹤山记忆—鹤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侨心向党 同心圆梦—五邑华侨华人与中国共产党专题展”,完成建党100周年专题晚会创编排练及录播工作。
(2)完成图书馆瀑布流电子借阅系统建设,正抓紧推进博物馆馆藏文物管理系统项目和图书馆机房建设,启动博物馆智能导览系统建设,提升文化场馆数字服务能力。
(3)开展文化馆暑期公益艺术课堂培训班,安排总馆及各镇(街)分馆培训班600多班次,服务人数1万多人次。完成鹤山市2021年戏曲进乡村和戏曲进校园活动,进乡村演出10场,进校园演出6场。加强大湾区文化合作交流,举办“鹤信—旅美雕塑大家吴信坤艺术展”,承办备粤港澳大湾区写生摄影艺术展。筹备举办元旦春节活动及寒假期间公益艺术培训活动。
(2)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深化“阅读推广”和书画培训活动。完善图书馆全市统一借阅管理系统和文化馆智慧场馆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总分馆制运行基础;重点在寒暑期和节假日推动阅读推广、艺术培训等联动活动,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
(3)全面提升镇(街)文化站服务水平。加强日常检查力度,确保镇(街)文化站免费开放时长和服务项目达标;通过总分馆制加强对镇(街)文化站的资源配送,丰富基层文化活动。
60
筹备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市第二届农民运动会。
(1)3月底前发布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市第二届农民运动会通知、规程。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暂缓实施。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市第二届农民运动会暂缓举办。
(2)6月底前完成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市第二届农民运动会筹备工作。
(3)10月底前完成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市第二届农民运动会组织工作。
61
建强用好融媒体中心,推进AI智能广播系统建设,打造主流舆论阵地。
(1)6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市融媒体中心
已完成。
AI智能系统完成建设,运行时间为凌晨12点至第二天6点。
(2)11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全面正常运作。
62
举办“2021年鹤山特色文艺下基层实践年”系列活动。
(1)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晚会。
市文联
已完成。
(1)“信仰之路--鹤山市庆祝建党100周年精品文艺演出”由线下举行改为线上录制,已于文化中心剧场完成录制,并在7月上旬展播。
(2)第七届“西江音乐节”已于4月举行启动仪式。本届音乐节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唱响我的中国心”为主题,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2月进行最后一场活动。
(3)“美丽乡村”创文主题摄影大赛已完成。“美丽莱苏•和安里乡村摄影大赛”于2月份开镜,7月份结束。
(4)“国学大讲堂”活动于7月24日正式开展,全年开展12期。
(5)受疫情影响,建党100周年“绿水青山”杯中小学生书法现场比赛改成征稿比赛,征稿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0日,9月15日完成评审并公布了结果,12月完成颁奖。
(6)分别到古劳双桥,沙坪小范、越塘等村开展戏曲下乡、下基层演出。
(2)举办第七届“西江音乐节”。
(3)举办“美丽乡村”创文主题摄影大赛。
(4)举办6期“国学大讲堂”活动。
(5)举办建党100周年中小学生书法现场比赛。
(6)举办6场戏曲下乡、下基层演出。
63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鹤山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市委办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各镇(街)
已完成。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74次市委常委会,其中4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64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提高调查研究针对性,减少陪同人员情况。
市委办
市府办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各镇(街)
已完成。
市委调研室制定2021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安排表,提高调研的针对性。11月15日,市委办调研室结合赴肇庆、韶关、东莞三地精细化工园区调研考察成果,对中欧新材料(鹤山)创新基地发展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关于推动中欧新材料(鹤山)创新基地发展的思路研究》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65
推进全市重点改革项目。
(1)加快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推进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专科建设。(市卫健局负责)
市委办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人民医院
已完成。
(1)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住院楼、高压氧舱等工程全部完成主体封顶,各主体工程进入装修阶段。5月7日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乳腺外科专科联盟协议》与相关专科合作细则,泌尿外科、乳腺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和消化内科共五个专科的医疗合作正在启动运行。
(2)持续推进培养新型学徒制员工,截至12月底,共有2764名学徒制员工进入我市企业进行生产性教学,缓解企业用工紧张局面。雅图仕印刷、雅图高新、何文车辆部件、金环电器等企业正式备案,开设了印刷、涂料调配、班组现场管理等学徒制员工培养项目意向,279名企业职工以新型学徒身份接受技能学习。
(3)通过完善信息共享和通报反馈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制度,完善诉调分流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各镇(街)司法所和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至2021年12月28日,鹤山法院利用多元解纷机制处理的民事案件3530件,调处成功2142件,化解成功率60.6%。
(2)改革创新劳务协作模式,破解企业招用工难题。(市人社局负责)
(3)建立市多元解纷平台。制定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预防、解纷和修复并重,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并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现减存量、控增量,营造我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市委政法委负责)
66
持续为基层减负工作。
改进督促检查考核方式,减轻基层的负担,整治清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市委办
市府办
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已完成。
(1)已于11月17日向江门市委办报送《关于2021年鹤山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报告》,已收集2021年第四季度鹤山市接受市级督查检查考核情况。
(2)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推行“一文直办”,优化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办文效能。
(3)规范督检考。制定鹤山市2021年督检考计划,共计26项,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5项,市级工作考核18项,市级工作检查3项。
67
编撰出版《中国共产党广东省鹤山历史第二卷(1949—1978)》。
(1)4月底前形成初稿报江门市委党史研究室和鹤山市委审核。
市档案馆
(市委党史研究室)
已完成。
江门市委党史研究室批复同意《中国共产党广东省鹤山历史第二卷(1949—1978)》公开出版,已向鹤山市委请示申请公开出版。
(2)6月底前完成呈送广东省人民出版社编辑校对和出版。
(3)12月底前完成发行。
68
★强化江门北站货运枢纽功能,加快珠西国际陆港建设,力争年内完成业务楼主体和保税仓、监管仓基础建设工程。
(1)国际陆港启动区仓储部分7月底完成土石方清理,8月底完成矿坑软基处理,12月底完成基础工程。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完成。
国际陆港保税仓监管仓场地已基本完成基础工程;业务楼完成工程量60%,进入主体封顶阶段。
(2)业务楼4月底前动工打桩,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60%,争取12月底前主体封顶。
69
启动广州南沙港铁路客运工程改造(江门北站)站房建设,推进海铁联运业务,加快国际陆港核心区出口货物监管场所和推动大宗货物存储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形成集“运输、仓储、交易、配送”一体化的大型新型商贸体系,争创国家级陆港型物流枢纽。
(1)启动广州南沙港铁路客运工程改造(江门北站)站房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1)站场配套工程已进场施工,站房目前桩基施工完成,主体工程已建成二层。10KV的高压线、通信、供水线管迁改已完成。220kV镜鹤甲线迁改,近期初步达成共识,按可研批复2000万招标。目前已经出了初步的招标文件。计划2021年1月初招标。
(2)江门北-盐田港铁路班列今年1-12月共运送6352个标箱,其中7月-10月中因受南沙疏港铁路并轨施工影响暂停服务,现已恢复正常运行。
(3)高栏港—江门北铁路班列因综合成本过高暂停运营,需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补贴,争取各地方政策补贴支持。南沙港铁路已通车,为推动南沙港作业港区,12月初管委会到访南沙港,就初步梳理运营模式、货源组织等问题作深入交流,争取尽快开通江门北-南沙港班列。
(2)进一步优化江门北-盐田港铁路班列运营,争取2021年运送超10000个标箱。
(3)推动与高栏港、南沙港的港口业务深入对接。
70
推进物流产业新城PPP项目首批工程动工建设,启动沙坪、雅瑶、龙口、桃源等属地镇(街)6120亩土地征收整合工作。
(1)★启动珠西物流产业新城PPP项目首批工程。7月底确定首批工程清单,争取11月底完成首批工程动工前期手续。(珠西物流管委会负责)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市土地储备中心
市资产办
沙坪街道
雅瑶镇
龙口镇
桃源镇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已确定首批首期项目为广州南沙港铁路江门北站客运化改造工程站前广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已于10月动工,目前已完成工程量83%。
(2)沙坪:9月13日,我街道发函市财政局,申请珠西物流枢纽中心产业新城(沙坪辖区)首期土地预征收资金1100万,目前资金未到位。另外,沙坪街道正与莺朗村商讨21.27亩土地的收地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表决,完成征地任务。雅瑶:已初定项目建设范围及编制初步项目预算,并完成前期征地拆迁摸底工程。已向市财政局申请征地拆迁前期资金,资金落实后开展项目界线认定及面积核算等工作。龙口:水柳村自留地66.94亩已完成村民表决,正在上三资平台招投标,2022年1月完成合同签订,镇府与水柳村的自留地租赁关系将转化为珠西物流公司与水柳村的租赁关系。桃源: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涉及龙都村委会疏港大道南沿线工程(桃源段)的土地预征收资金3000万元已划至龙都村委会监管账户。并配合完成疏港南路勘探工作。
(2)4月底前启动征地工作,上半年完成仓边、莺朗及其它主体约165亩土地的征收;下半年完成玉桥、桥氹约410亩土地的征收。(沙坪街道负责)
(3)4月底前启动征地工作,因国土空间规划及鹤山南站规划的进度,计划12月底前完成上南禾安约535亩土地的征收。(雅瑶镇负责)
(4)4月底前启动征地工作,12月底前完成青文村委新村、岗顶、西宁、门江、南山五条村约1500亩土地征收;做好青文瓦瑶,榄堂,珠江三条村征地的前期工作。(龙口镇负责)
(5)拟于4月底前启动征地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竹蓢、龙都、三富三个村委约1710亩土地的征收。(桃源镇负责)
71
争取冷链物流基地列入国家规划,强化园区招商运营。推进物流园区项目落地建设,推进嘉民、宝湾、熙麦等物流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京东、菜鸟、华芯、中铁光证、申通、东百、银石、大昌等项目尽快落地。
(1)积极申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供销社
龙口镇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已组织专家及各部门多次开会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初稿,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2)嘉民项目已完成主体35%施工。
(3)项目于12月20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已完成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4)熙麦项目目前完成库区基础工程,部分主体首层柱梁已超前施工。
(5)维龙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二次招商方面,2021年7月已完成全部的仓储面积招商。
(6)目前正加紧与京东、菜鸟、华芯、中铁光证、申通、东百、银石、大昌等项目沟通和对接,中顺项目12月已通过项目评审,正在推动落地前期工作。
(2)★推进鹤嘉(广东)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嘉民江门鹤山现代物流园项目。力争5月底前动工,9月底前完成桩基工程,12月底前完成35%主体工程量。
(3)推进宝湾项目。6月底前完成一期征地和土地整理,9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拍挂,12月底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动工建设。(龙口镇负责)
(4)★推进熙麦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熙麦大湾区时尚供应链枢纽项目。力争6月底前动工,9月底前完成60%桩基工程,12月底前完成库区所有基础工程。
(5)★推动鹤山市合能商贸有限公司维龙(鹤山)珠西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加快投产,抓好二次招商工作。
(6)推动京东、菜鸟、华芯、中铁光证、申通、东百、银石、大昌等项目招商工作。
72
★大湾区珠西物流建设一体化(一期)项目。(包含7个子项目,其中2个子项目已完成,2021年主要推子项目1、3、4、5和6)
(1)鹤山国际陆港一期项目(含3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1国际陆港启动区力争年内完成业务楼主体和保税仓、监管仓基础建设工程;子项目3疏港路配套综合管廊工程4月底开工建设,力争2021年底完成工程量50%;子项目6疏港路连接货场道路工程4月底开工建设,力争2021年底完成工程量40%。
市珠西物流管委会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子项目1国际陆港保税仓监管仓场地已基本完成基础工程;业务楼完成工程量60%,进入主体封顶阶段;子项目3疏港路配套综合管廊工程已完成60%;子项目6疏港路连接货场道路工程已完成45%。
(2)子项目4:220KV侨鹤线迁改工程及220KV江鹤甲乙线迁改工程,其中江鹤线甲乙线迁改已完成,侨鹤线迁改工程4月已完成基础工程,正在积极申请停电迁改工作。
存在问题:子项目4因建党100周年,南方电网在七一前后进入供电保障期,全网停止所有停电作业,“七一”保障期过后又进入夏季用电高峰,遇到电力供应紧张,各地实施限电措施,南方电网不审批停电申请,错过停电作业窗口。
(3)子项目5:疏港路起点交通和过路排水涵整改工程已完成。
(2)子项目4:220KV鹤高线迁改工程及220KV江鹤甲乙线迁改工程已完成过半工程量,计划2021年6月底完工。
(3)子项目5:疏港路起点交通和过路排水涵整改工程已完成过半工程量,计划2021年6月底完工。
73
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防控,加强涉宗教因素矛盾问题的排查,落实宗教领域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涉宗教因素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长效的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已完成。
对宗教活动场所佛教海会寺、基督教宅梧堂、南洞堂、沙坪堂、雅瑶堂及天主教玫瑰堂等进行检查。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一是将防疫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场所安全。三是明确消防、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流程,方便操作,工作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通过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我市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整洁有序。各场所均无发生涉及疫情问题、政治安全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
74
发动企业家和社会热心人士筹集资金80万元开展2021年(第十五届)“培创英才助学计划”。
市工商联
已完成。
积极发动各商(协)会、会员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资助学。截至12月底,2021年“培创英才助学计划”共筹得118.5万元,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24名优秀大学生、25名优秀高中生就读。十五年来共筹集善款1247.5万元,帮助228名优秀大学生和464名优秀高中生继续学业。
75
推动江门(鹤山)精细化工园区规范扩园。建立由国资主导的开发建设运营模式,加快综合应急响应中心建设,完善项目准入标准,引进和储备一批技术水平高、创税能力强的高精尖企业。
(1)完成江门(鹤山)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
龙口镇
市科工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资产办
基本按进度已完成。
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扩园总体规划完成编制已通过规委会审议,产业规划完成编制及专家评审;园区扩园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完成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编制及评审;按产业规划及园区定位制定了准入条件,完善应急响应中心建设智慧化工园区监控系统,引进中创集团、亚马逊等高技术水平企业。
(2)6月底前完成环评、安评、稳评及消防专篇等编制及评审工作。
(3)下半年开始向江门、省等相关部门申报园区扩容工作。
(4)确定项目准入标准,持续引进储备高精尖化工企业。
76
深入开展“暖企业、促投资”行动。
及时汇总市领导暖企安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诉求问题;指导各镇(街)对全市四上企业及重点企业的全覆盖挂钩联系。
市科工商务局
各镇(街)
已完成。
邀请工信部专家到我市厚积、华鳌等企业,现场指导企业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77
充分发挥我市珠西物流中心的优势,吸引铜精矿等大宗商品进口。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帮助打造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
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专业性展览会及国际性展会,提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市科工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向各外贸企业征求2022年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的意见。
组织企业参加2022年年初举办的深圳跨境电商展、广州国际孕婴童展等展会。
78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大力推进“小升规”。
强化政策扶持,积极利用好各级关于促企业上规模的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升规的积极性。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小升规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正在按流程划拨我市86家企业共860万元的奖补资金。今年推动76家工业企业上规。
79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力争推动博盈焊接、雅图高新等企业上市。
(1)按照博盈、雅图高新的上市计划,协助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市科工商务局
市府办金融股
已完成。
根据《关于拨付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博盈特焊、雅图高新共获得江门市上市奖励300万元,其中江门市级资金60万元正在按流程划拨至企业。
(2)落实上级政策,年内兑现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奖励资金100万元。
80
实施“建链、强链、补链”行动,全面提升招商项目质量,紧盯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接深圳新一轮产业溢出和转移,力争在引进投资超50亿元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1)以华鳌项目为龙头,扩展周边地块引入一批合金新材料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以信义玻璃项目为龙头,引入智能玻璃行业企业形成玻璃深加工园区;以世运、得润、创维为龙头,引入电子信息上下游企业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
市科工商务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1-12月全市新引进超亿元项目43个,投资额154.28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个。其中引入电子信息产业项目5个,计划投资32.8亿元;引入玻璃行业项目,计划投资5.68亿元。加强对深招商,引进深圳项目3个,计划投资26.5亿元。
(2)加强对深招商,积极推动深鹤两地产业互补,力争引进投资超50亿元项目。
81
加快万洋众创城、联东U谷等产业平台建设,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1)加快建设万洋众创城、联东U谷等产业平台,对接顺德玻璃装备协会、木工装备协会等,促进相关企业进驻平台形成产业集聚。
市科工商务局
各镇(街)
已完成。
万洋众创城(古劳):厂房已经全部封顶,外墙装修中,内部正在装修建设中。
万洋众创城(址山):一期286亩厂房招商基本已完成,为保持平台优势“选好商,优服务”的宗旨,持续提高招商质量,为企业进入鹤山把好第一关,为鹤山工业发展助力。项目成功招商引资企业数50家,其中国家高新企业15家,规上企业27家,多家行业知名企业入驻址山,涉及金属制品、电子电器、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玻璃深加工等产业。项目进度及计划:该项目B、C地块(115.2亩)约11.4万方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室外附属施工;A地块(170.8亩)约22.5万方,14栋已经封顶、8栋基础施工中、15栋正在施工图审查中。B、C地块计划于2021年底投入使用,A地块计划于2022年10月交付使用。
1-12月全市新引进超亿元项目43个,投资额154.28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个。其中新材料产业项目6个,计划投资17.7亿元;装备制造产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7亿元;电子信息产业项目5个,计划投资32.8亿元。
(2)继续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82
实施重点企业发展倍增计划,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尽快实现营收倍增,着力培育一批“小而强”“小而优”隐形冠军企业。
落实江门市“倍增计划”,推动已入库的32家企业尽快实现营收倍增,根据上级通知计划组织申报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12月邀请了工信部专家到我市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培训会,做好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工作。
83
力争全年工业投资超130亿元。
(1)做好各镇(街)任务目标分解。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1-12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134.35亿元,同比增长14.2%。
(2)全年完成工业投资超130亿元,工业投资增长9%以上。
84
主动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加快沿G325国道“百里创新长廊”建设,推进“广深总部+鹤山基地”“广深研发+鹤山转化”等产业协作新模式,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230家。
(1)推动全社会研发支出,2020年研发支出占GDP达2.2%。
市科工商务局
市工业城管委会
已完成。
(1)经核定,我市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86亿元,占GDP比重2.36%。
(2)主动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吸引大湾区创新资源集聚鹤山。今年以来,从深、广、佛等地整体搬迁到鹤山的高新技术企业有7家。2021年,我市高企申报推荐121家,拟通过认定101家,存量拟达257家,同比增长20%。
(2)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230家。
85
健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无缝对接。建立重点科技型企业帮扶清单,加大工业技改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全年完成技改投资超30亿元。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3家,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新增2家。
1-12月,全市完成技改投资31.29亿元,同比增长10.5%。
86
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进5G网络建设和5G融合应用。
(1)协调电信运营商做好5G基站建设。
市科工商务局
已完成。
协调各运营商开展5G基站建设。截止至目前,我市已开通5G基站987个,其中2021年开通559个。
标达钢塑、康达五金、镇怡实业成功申报江门市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应用项目扶持。召开我市水暖卫浴产业集权数字化转型宣讲会,部署申报江门市试点。
鹤山工业城5G智慧园区进度:目前正针对软件部分进行第三方测评,根据整改意见进行优化。
(2)发动我市工业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
(3)推动我市5G智慧园区建设。
87
挖掘消费新业态,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留鹤过年”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促进商旅文体消费联动。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促消费措施,开展“留鹤过年”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分2轮发放消费券,计划发放17.5万张,其中餐饮券9.5万张,购物券8万张,活动结束后完成商家补贴计算。
市科工商务局
市委宣传部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春节期间开展了“留鹤过年”消费券活动,共核销消费券99925张,以政府投入226万元直接带动餐饮和购物消费超1600万元。已完成所有商家补贴资金拨付。
(2)鹤山市电商发展十四五规划(五稿)已完成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环节,目前正在按流程与市发改局进行衔接。
(3)加大夜间经济宣传,组织发动我市华侨城、新华城、亚洲厨卫城、东古玥湖酒店等参加江门市商业发展大会,加强产销对接。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发动大润发、鹤山广场、壹加壹超市、发到家超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惠民促消费活动。完成2019年上限入统17家商贸企业的奖励资金鹤山配套部分25.5万元划拨和2020年21家企业商贸入统奖励申报工作。壹号电商产业园项目获得江门市2021年电商扶持资金30万元。发动我市167名采购商参加广交会,组织我市东古酱油、中粮万威客、森和果仁、东源、福伦龟苓膏、深水湾啤酒等6家企业参展江门首届食品博览会,推动商贸企业开拓市场。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21江门市“精彩.夜侨都”TOP100评选。
(2)加快编制我市电商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指引我市电商未来发展方向。
(3)加大夜间经济宣传,以“鹤山广场—新天地中邦装饰广场—鹤山文化中心广场一带”为重点打造夜间经济商圈,满足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的消费需求。
88
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进万年松国际物流电商中心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1)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及邮快件进出口业务。
市科工商务局
沙坪街道
已完成。
(1)鼓励万年松、南方两家清关中心对清关场内设备进行升级维护,提升清关效率,继续加大邮快件的进口,提升我市的进口额,积极争取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资金的扶持。
(2)万年松国际物流电商中心主体建筑已竣工。
(2)万年松国际物流电商中心:6月底前完成1层建设,9月底前完成2层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主体框架建设。(沙坪街道负责)
89
提升外资利用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继续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1)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资数据库。重点关注新设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增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上门走访等形式宣传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申报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比例奖励。
市科工商务局
鹤山海关
各镇(街)
已完成。
2021年实际利用外资5.85亿元,总量及完成进度皆位列江门市第二。
(2)继续优化通关环节流程,加快通关速度。(鹤山海关负责)
90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腾出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容量。
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10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市科工商务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印发《鹤山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计划》;截至12月底,已有6家企业(址山伟强铜业、广东联塑化工、怡信化工、中迅新材料、罗汉山泉、朗达电池等)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91
推动鹤山工业城-大泽园区融合发展规划,工业城园区扩容,加快推动新连、南庄等“三旧”改造项目,引入高端商业综合体,强化产业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完成扩园预征地2700亩,完成工业城一小、春树里幼儿园主体工程等教育设施建设。
(1)新连、南庄“三旧”改造项目。新连“三旧”改造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报批,8月底前完成用地招拍挂,11月底前项目动工建设。南庄“三旧”改造项目:7月底前完成项目改造方案村民表决,9月底前完成三旧入库申报,11月底前开始拆迁补偿工作。
市工业城管委会
基本按进度完成。
(1)新连三旧改造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已呈江门市自资局审批;南庄三旧改造项目已与意向项目方制定方案,交由村小组公示,村小组现组织村民讨论修正。
(2)征地工作:完成村级征地143亩。
(3)工业城一小:1-3号楼的室内外装修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室内水电安装、室外给排水安装等工作,食堂、图书馆正在装修及中,风雨操场正在管道开挖及升旗台模板安装。
(4)县道X561(铁岗村委会至花坪段)即是共和大道至平安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标,正在电线迁改。
(2)完成扩园预征地2700亩。
(3)★完成工业城一小、春树里幼儿园主体工程等教育设施建设。工业城一小6月底前完成主体结构,9月底前进行室内装修,12月底前完工;春树里幼儿园6月底前完成装修,12月底前完工。
(4)推动鹤山工业城-大泽园区融合发展规划。6月底前完成县道X561(铁岗村委会至花坪段)立项手续,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手续,进场动工建设,12月底前进行管网改迁施工。
92
完成龙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和顺南路、鹤鸣路、共和大道二期改造、竹场片区一号路等建设,启动体育中心、富强南路延长线、兴业路延长线、专用车基地配套路。
(1)★完成龙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龙湾园区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9月底试运行,12月底正式运行;污水管网6月底前完成主管建设,9月底前全面完工。
市工业城管委会
址山镇
已完成。
(1)龙湾园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设备安装;址山龙湾园区污水管网已完成。
(2)江鹤一级公路(S270)支线(老围)至县道大圣线(X561)(宋屋)连接线工程(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
(3)和顺南路、鹤鸣路已基本完成。共和大道二期已完成招标,准备进场施工;竹场片区一号路已完成清表。
(4)启动体育中心、富强南路延长线、兴业路延长线、专用车基地配套路正在方案设计中。
(2)★江鹤一级公路(S270)支线(老围)至县道大圣线(X561)(宋屋)连接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6月底前完工,9月底前交工验收。
(3)完成和顺南路、鹤鸣路、共和大道二期改造、竹场片区一号路等建设。和顺南路6月底前完工,9月底前完成验收;鹤鸣路6月底前完成路面结构层,9月底前完工,12月底前完成验收;共和大道二期6月底前完成立项手续,9月底前动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绿化提升;竹场片区一号路6月底前挂网招标,9月底前动工建设,12月底前进行路基施工。
(4)启动体育中心、富强南路延长线、兴业路延长线、专用车基地配套路。12月底前优化方案设计,视土地报批情况再进行立项招标等前期手续。
93
启动址云线改造和铁岗管网雨污分流等一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与新会大泽自来水管网对接。
(1)启动址云线改造。6月底前挂网招标,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手续,动工建设,12月底前进行管网安装及路基拓宽施工。
市工业城管委会
址山镇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址云线扩建工程正在路基回填碾压及电线迁改。
(2)铁岗管网雨污分流正在开展可研工作。
(3)共和-大泽供水已完成管网铺设。
(2)启动铁岗管网雨污分流建设。6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9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12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完成与新会大泽自来水管网对接。6月底跟踪大泽完成加压站征地工作,9月完成大泽加压站施工建设,12月完成验收并接通管网。
94
★工业城镇工业城河河道整治工程。对3公里工业城河圩镇河道进行加固。
(1)6月底前基本完成河道整治工程。
市工业城管委会
基本按进度完成。
河道主体施工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河道的水生植物种植。
(2)12月底前全面完成河道整治工程。
95
加快雅瑶新兴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主动融入江门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争取资源要素,抓紧落实园区空间规划。
(1)完成雅瑶新兴产业园区规划编制。6月底前启动区规划编制,12月底前完成主园区规划编制。
雅瑶镇
市科工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已初步确定新兴产业园区和启动区的选址。其中,启动区地块约582亩,鹤山南站规划货运站场用地约534亩,东区地块约4530亩,西区地块约17396亩,南区地块约5219亩,整个园区合共约28261亩。根据雅瑶新兴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由市科工商务局编制产业规划,现正开展编制单位公开招标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园区的界线以及扩展界线还没精准确定;二是园区的交通道路、相关公共设施等总体规划方案还没确定;三是园区的定位以及发展方向还没确定;四是园区的土地指标以及规模还没落实;五是园区前期建设的资金还没落实。
(2)开展雅瑶镇新兴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鹤山南站货运站改造方案研究并已形成初步方案。积极做好与蓬江区江沙示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路网衔接。成功争取将雅瑶新兴产业园纳入珠海-江门大园区范围。配合资产办下属国资公司开展规划招标工作。积极争取用地规模,通过上级下达计划指标、增减挂钩和拆旧复垦指标等多渠道解决用地指标。
(2)争取资源要素,落实园区空间规划。6月底前配合省厅完成我市“三线”的划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送审稿。除利用上级下达计划指标外,通过市内挖潜,利用增减挂钩和拆旧复垦指标分批完善园区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96
做旺鹤山大道核心生活带,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推动新华城商业中心及酒店开业运营。
(1)5月底前完成新华城内部装饰工程。
沙坪街道
市科工商务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已顺利完成新华城内部装饰工程。海底捞、米米影城、大昌超市等已经入驻,曼陀伦智能酒店正在开业筹备中。
(2)9月底前推进新华城招商洽谈率达70%以上。
(3)12月底前推进新华城招商洽谈率达90%,推动美居酒店开业运营。
97
进一步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镇(街)党管武装工作考评制度。高标准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推动完善各镇(街)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合署办公。进一步完善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
市人武部
各镇(街)
已完成。
全市10个镇(街)全部完成合署办公规范化建设。
98
深化军事斗争国防动员准备。
调整优化国防动员职能配置、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国防动员“十四五”规划,调整优化国防动员专业队伍规模结构,深入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掌握应急应战、快速动员优质企业潜力。加强和规范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任免使用及管理。进一步压实市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民兵整组军地联建、联训、联考、联评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依托行业编兵力度不够、专业对口率偏低、参训热情不高等问题。
市人武部
市国防动员
成员单位
市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全年民兵训练任务已按要求完成,取得较好成效。
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已完成优化调整由270人减为100人。
99
抓好征兵工作,持续提升兵员征集质量。
适应“一年两征”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常态化征兵宣传,抓好征兵办公室和体检站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大学生预征青年视力矫正,督导各镇(街)落实退役大学生、大学生毕业生征集,从严把好体检关、政考关、廉洁关,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市人武部
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已超额完成年度征集任务。
100
完善高速环状交通网,加快推进南新高速、银洲湖高速建设、江鹤高速改扩建及江肇第二高速公路建设,打通与广佛深等湾区重点城市以及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等重大交通节点联系的交通通道。
(1)加快推进南新高速、银洲湖高速建设。南新高速力争年内实现立项;银洲湖高速力争6月完成鹤山段征拆工作并提交施工用地。
市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
(一)南新高速:项目已按起点对接广州绕城高速再次修编完成,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财务测算报告初稿已完成,并已与佛山交通局多次对接;现已移交市交建集团开展前期专项报告编制工作。目前正积极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投资人招标,计划本年度实现立项。银洲湖高速:我市已与属地镇签订《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项目鹤山段委托征地拆迁工作协议》,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移交建设用地。
(二)江鹤高速改扩建:目前我市已与业主单位签订征拆协议,并督促沿线镇(街)加快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江肇第二高速: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正在开展工可编制。
(2)江鹤高速改扩建及江肇第二高速公路建设。江鹤高速改扩建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及开展征地工作;江肇第二高速年内开展路线研究工作。
101
★力争省道270线鹤城至杜阮先行段通车。
(1)6月底前道路右幅拉通,完成投资9000万。
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截至12月底,完成投资约21500万元,已完成年度投资任务119%。
桥梁工程:国道G325上跨桥已建成通车;佛开高速跨线桥已完成全部桩基础施工,墩柱已完成140根,承台已完成87个,盖梁已完成47个,预制箱梁完成233片;共和左辅道、右辅道桩基已全部完成,桥台已全部完成,完成空心板14片,已架设左幅空心板14片;鹤兴路连接线跨线桥已完成70根桩基础施工,墩柱已完成53根,系梁完成12个,桥台已完成5个,盖梁已完成6个;甘村桥右幅桥台已完成,右幅预制箱梁已架设完成,右幅桥面系已完成;泮坑中桥右幅桥台已完成,预制箱梁已完成12片,已全部架设完成,正右幅桥面系已完成。
路基路面工程:已完成小官田四个辅道沥青路面施工,全线路基已基本完成开挖,主线已完成4.5公里路面基层,路面基层施工以及3公里路基水稳施工。全线雨水主管已基本完成埋设,共和雨水箱涵已全部完成,主线路缘石已完成9500米,主线右幅新建段及小官田互通立交沥青摊铺已完成中面层4.5公里、调平层完成2500米。
(2)9月底前完成G325上跨桥贯通,完成投资1.35亿元。
(3)12月底前全幅拉通,完成投资1.8亿元,力争建成通车。
102
做好国道240线至珠西物流园疏港公路(新平路)前期工作。
(1)6月底前完成工可修编。
市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
(1)已向省交通厅申请将该工程纳入省重点正式建设项目以及省国省道路网规划,并大力推进项目以跨地市级的快速通道申请省立项,以解决用地指标问题。
(2)已与佛山高明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初步对接,研究讨论路线走向、技术等级等建设指标,并就项目跨市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3)杨梅(与高明交界处)至江门大道段为一期工程由我市负责先行开展工作。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并已召开专家评审会,已进入工可修编阶段。
(2)12月底前开展前期专项报告编制工作。
103
谋划推进区域快速联通路网。
(1)推进沙坪城区至共和快速路工程。6月底前完成工可,12月底前完成修编。
市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
(1)沙坪城区至共和快速路工程:由于项目起点方案与雅瑶新兴产业园规划方案冲突,结合雅瑶新兴产业园的规划进行线路方案的优化调整,目前已制定初步线路方案(初步线路方案已与珠肇高铁项目团队对接,做好线路下穿珠肇高铁的空间预留);同时由于该项目与国道G325线桃源至址山段改线工程同为南北走向,而国道G325线桃源至址山段改线工程更为迫切,它既可以缓解目前桃源段的拥堵问题,又可以对接江肇高铁西站和高铁新城建设,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和有利于高铁新城的发展,同时还可疏导往高明方向的过境货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先行实施国道G325线桃源至址山段改线工程,暂缓实施沙坪城区至共和快速路工程。
(2)国道325线桃源至址山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审查。
(3)省道532线司前至址山连接线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完成,已通过江门交通局审查。
(2)推进国道325线桃源至址山段改扩建。年内完成线路优化工作。
(3)推进省道532线司前至址山连接线工程。年内完成工可修编。
104
★完成汇源赤坎片区易涝点治理工程。
(1)4月底前完成最后1座排水箱涵主体结构。
市水利局
已完成。
已完工。
(2)6月底前完成最后1100米岸坡整治和收尾工程。
(3)7月底前全面竣工。
105
完成一批病险水库整治。
(1)6月底前全面动工建设。
市水利局
雅瑶镇
桃源镇
鹤城镇
宅梧镇
基本按进度完成。
我市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项目共有10宗,分别为:桃源镇十字坑水库(小一)、宅梧镇五坑水库(小二)、青年水库(小一)、龙潭水库(小一)、佛坳水库(小一)、云林水库(小二)、鹤城镇圣教石水库(小二)、七旺井水库(小二)、雅瑶镇赤草水库(小一)、长坑水库(小一)。
鹤城七旺井水库、雅瑶镇赤草水库、长坑水库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其余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
(2)9月底前完成30%工程量。
(3)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106
★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期工程,完成333条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行高标准运营。
(1)6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9%,本年度完成130条自然村,累计完成455条自然村。
市水利局
各镇(街)
已完成。
7月26日已经市政府同意本工程延期至2022年4月底,本年度调整计划如下:(1)6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9%,本年度完成130条自然村,累计完成455条自然村。(2)9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5%,本年度完成180条自然村,累计完成505条自然村。(3)12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3%,本年度完成220条自然村,累计完成545条自然村。
截至12月底,本工程正在动工建设,本年度主体工程完工的自然村有220条,累计完成545条,正在施工的自然村有55条,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3%。
(2)9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本年度完成235条自然村,累计完成560条自然村。
(3)12月底前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00%,本年度完成333条自然村,累计完成658条自然村。
107
★鹤山市自然村雨污分流管网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21年完成新建128个自然村的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完善“一期”146个自然村的管网和已建污水设施。
(1)6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30%。完成新建部分的38条自然村,完善部分的43条自然村。
市水利局
各镇(街)
已完成。
目前完善一期146条村管网建设,已完成116条村,正在施工11条村;本期新建128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105条村管网建设,正在施工8条村;小型户用处理设施正在施工51个,基本完成24处。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
(2)9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50%。完成新建部分的64条自然村,完善部分的73条自然村。
(3)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完成新建部分的102条自然村,完善部分的116条自然村。
108
强化水污染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内生源“四源共治”,推进河长制示范建设,打造“企业河长”“塘长制”示范品牌,加快潭江流域综合整治。★江门市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O项目(鹤山项目区),总投资约4.5亿元。
(1)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水利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已完成。
该项目2021年度投资计划为1.37亿元。截至12月31日,5条河流治理项目约20个工作面已全面铺开。项目总投资3.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535.77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54.20%。按2021年度完成总投资的40%(1.37亿元)计,年度投资完成率为135.30%。
(2)4月底前址山河、镇海水动工建设。
(3)6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的35%。
(4)9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的65%。
(5)12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其余河流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09
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0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启动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3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
鹤城镇
共和镇
宅梧镇
双合镇
已完成。
(1)已完成2020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已核发验收确认函。
(2)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已启动项目施工建设。
(2)6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
(3)9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4)12月底前启动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设。
110
推进省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1)推进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12月底前推进绿湖农庄深化与农科所合作,推进农业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市科工商务局负责)
市农业农村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1)江门市科技局已下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江科[2021]89号),我市新的生物获得30万元项目资助。
(2) 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其中:鹤山市茶叶产业园低产低效茶园良种引进综合改造示范区建设项目正在组织验收材料,鹤山市轩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标准无土栽培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龙威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园种植项目、鹤山市宅梧镇初心农场生态茶园开发项目、咏春园艺设施改造项目、双好茶业生态有机茶园生产环境调控能力提升和茶旅融合发展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古劳生态园茶叶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第二期)、鹤山市茶叶产业园全光照脉冲喷雾育苗与种植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
2021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已获市政府审批,鹤山市茶叶产业园茶旅配套含茶食品加工创新与茶文化科普中心建设项目、鹤山市茶叶产业园新型茶饮品及功能性植物饮料开发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龙口镇花卉产业技术培训及推广补助项目等已基本完成建设。
(2)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6月底前开展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验收,申报2021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12月底前完成2021年产业园项目建设。
111
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认定或监测本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9家。
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农业龙头企业方面: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获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公示;鹤山市锦峰膨化饲料有限公司已完成江门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公示;鹤山味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江门思味园食品有限公司、鹤山市旺牛世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福伦龟业养殖有限公司、鹤山市易生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鹤山市联威农业有限公司、鹤山市顺湟农业有限公司等7家市本级重点农业龙头已认定。
(2)家庭农场方面:成功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监测江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认定本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监测本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
(3)农民专业合作社:鹤山市天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鹤山市欧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江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21年7月,我市被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广东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单位。
(2)认定或监测本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家。
(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112
加快“二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粤字号”等农产品质量认证,做强“鹤山红茶”“鹤山粉葛”等品质型湾区农业品牌。
(1)6月底前宣传发动有条件的主体申报“二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粤字号”等农产品质量认证,组织认证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已完成。
目前已有2个企业获得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证书。
(2)9月底前开展认证工作。
(3)12月底前全市完成2个农产品质量认证。
113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1)4月、9月、12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进行考核。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结合省、江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第三方公司已完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评估并出具结果报告,资金奖励已下达到各镇(街)。已分别于5月、8月、11月完成长效管护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考评。
(2)已制定《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指导意见》并下达补助资金,各镇(街)试点村有序开展“积分制”考评,试点成效初显。3.组织人员到龙口中七等“积分制”试点效果较好的地方学习经验,促进共同进步。
(3)1月底印发《鹤山市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3月份转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该指引有序开展统筹整合工作,我市已基本建立健全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
(2)各镇(街)选取1条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评“积分制”考评机制。其中3月底前制定考评方案并确定试点村,6月份起进行“积分制”考评,12月底前总结“积分制”考评情况。
(3)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1月底前出台涉农资金管理办法,5月底前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12月底前按最新政策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市财政局负责)
114
推进“四小园”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最美乡村和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1)积极创建“四小园”,各镇(街)创建两个以上示范点。3月底前各镇(街)报送示范点名单,6月底前各镇(街)完成1个示范点创建,11月底前各镇(街)完成示范点创建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印发《鹤山市农村“四小园”建设工作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各镇(街)已按要求报送“四小园”示范点创建名单,其中龙口、共和等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四小园”评比。目前全市已建设符合村庄实际的“四小园”3242个。
(2)出台《鹤山市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各镇(街)已按方案要求完成示范点创建任务(宅梧镇靖村村委会-司令部、址山镇禾南村、鹤城镇坑尾村、古劳镇双桥村、雅瑶镇陈山路段)。围绕“党建引领、文旅融合、乡村建设、风貌提升、农民增收”的思路,积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鹤山市古劳水乡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目前项目已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4)按美丽宜居村标准并结合省市乡村振兴考核对村庄建设进行指导,全市100%行政村均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创建5个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示范点。3月底前确定5个示范点,6月底前开始创建工作,12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3)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115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
(1)6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及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系统招标采购。
市农业农村局
已完成。
(1)已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制定《鹤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引》,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及建房规范化管理。全市各镇(街)已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监管执法巡查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行为。
(3)已完成10个镇(街)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上线操作培训。
(2)9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及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3)12月底前完成10个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及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系统上线操作培训。
116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争创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完成2021年度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已完成。
已印发实施11111111111111《鹤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11设示范县2021年工作方案》。申报材料已上报至省生态环境厅。
117
打好打赢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建管中心
各镇(街)
已完成。
(1)印发《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鹤山市非法成品油(燃料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截至目前,共开展23次油品质量抽检(用车大户、加油站、自备油罐、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移交成品油超标线索14条。涉气工业源整治有序推进,完成10座C级工业炉窑转型升级和13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注销,完成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及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使用现状调查。10月18日,我市组织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市环委办组建5个工作组,全面加强辖区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管控,共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检查重点管控企业120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0家,建筑工地8个,货运码头3个,道路检测柴油车10台,用车大户1户,加油站2家,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转交相关责任单位。
(2)自2018年5月起,新报建工程项目均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城管部门按照响应等级对应的洒水要求,采取冲洒及雾炮的方式对沙坪城区各主要道路进行抑尘洒水工作,已实现洒水作业常态化,平均每天洒水14车次。目前我市符合安装要求的42个建筑项目及7个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均安装了扬尘监测仪, 1-12月,检查工程1055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7份,约谈责任单位13次,停工通知书2份,移交违法违规行为1宗。
(3)1-12月,共启动21次不利气象条件大气污染防控应对,应对天数157天,其中Ⅳ级应对105天,Ⅲ级应对52天。
(2)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精准防控,强化建筑项目、线性工程等在建工地扬尘防控,实现城区道路洒水作业常态化。(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管中心、市城管局按职能负责)
(3)全面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118
强化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鹤山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动态建立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清单;3月底前要求重点企业切实履行好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12月底前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已完成。
(1)建立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清单。建立了《鹤山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和《鹤山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类管理企业清单》。
(2)2020年至今,排查出问题企业69家,其中责令限期改正48家,立案21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线索3条。
(3)截至12月底,累计1099家企业完成年度申报、1063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已完成年度申报。
119
完成220千伏篁边输变电工程的送电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等工作。鹤山供电局负责落实规划意见,取得线路规划选线批复。桃源镇、雅瑶镇负责确定辖区内送电线路路径。
鹤山供电局
雅瑶镇
桃源镇
已完成。
已完成相关工作。
120
省道272线路面中修工程(K63+867~K76+350段)。
(1)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施工队进场。
江门市鹤山公
路事务中心
已完成。
该工程已完工。清挖破碎板面积16042.5㎡,C20基层浇筑面积16042.5㎡,抗折5.0面层浇筑面积16042.5㎡。
(2)9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60%。
(3)12月底前完工。
121
鹤山防灾减灾科学馆项目。
(1)3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
市气象局
市财政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科协
未按进度完成。
一是继续加强与创文办交流沟通,完善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相关事宜。二是12月2日经局党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鹤山防灾减灾科学馆(鹤山市科技馆)深化设计、布展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招标需求及招标文件,项目于12月7日进入挂网招标阶段,开标时间拟定于1月中旬。三是12月27日经局党组第17次会议审议确定了项目的监理公司,现正准备相关前期工作。
(2)5月底前完成财政立项。
(3)6月底前进场施工。
(4)12月底前验收。
122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对涉黑涉恶、盗抢骗、涉食药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高压严打,并加强全面反电诈宣传。
(1)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门禁视频建设:4月底前,制定视频门禁建设工作任务和计划,在我市小区住宅、出租屋等部位推行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智感安防区建设:5月底前,选定我市大型成熟小区,12月底前完成选定小区智感安防设备建设。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针对重点节庆假期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专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加强我市重点部位、旅游景区社会面管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确保我市县级保卫重点单位每月数据更新率达到100%,常态化落实人员来访系统登记使用以及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涉爆违法犯罪打击:5月底前,结合飓风专项行动,制定涉爆违法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方案,严打涉爆违法犯罪,确保全年我市不发生爆炸犯罪案件。
市公安局
已完成。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我市目前暂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情况,无发生暴恐袭击、拥挤踩踏、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方面:目前我市27个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均全面安装人员来访登记系统,每月数据更新率达到100%。涉爆犯罪打击方面:今年以来,我市范围内暂无发生未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情况,共计查处涉爆行政案件13宗,行政处罚13人,收缴枪支484支,弹药5052发。门禁视频建设方面:已下发全市实有房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应用任务的通知,并将任务细化到各派出所。智感安防区建设:截至12月底,全市共70封闭式居住小区、170间学校、3家医院、58间公寓完成人脸识别摄像枪安装接入签约,全市共48个封闭式居住小区、3家医院完成车辆识别系统数据接入签约。对盗抢骗违法犯罪打击方面:截至目前,共侦破盗抢骗刑事案件48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462人,逮捕142人,先后打掉赖某杰等盗窃电线电缆团伙,侦破梁某芳特大诈骗案、龙口系列入室盗窃案、吉某木呷“杀猪盘”诈骗团伙等案件。涉黄赌方面:截至目前,共计破获涉赌刑事案件37宗,刑事拘留62人,逮捕直诉36人,查处涉赌治安案件380宗,行政拘留648人;共计破获涉黄刑事案件17宗,刑事拘留57人,逮捕29人,查处涉黄治安案件127宗,行政拘留288人。9月24日,共计出动警力188人,成立51个抓捕行动组,在广东、广西等2省4个地市同步开展“7.23”开设赌场案收网行动,共计抓获嫌疑人25人,捣毁犯罪窝点1个,缴获作案银行卡65张、用于作案的电脑和手机32台、现金人民币13800元。截至目前,该案共计刑事拘留30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处罚17人,移送起诉10人,缴获作案银行卡106张,手机48台,电脑5台,POS机5台,现金人民币13800元。涉食药环方面:共受理食药类案件31宗,立案31宗,破案30宗,刑拘18人,取保候审24人,逮捕15人,移诉17人;受理环境类案件12宗,立案12宗,破案12宗,刑拘32人,取保候审37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28人;受理制假类案件6宗,立案6宗,破案5宗,刑拘7人,取保候审1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7人。
(2)涉黑涉恶方面。完善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情报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3)对盗抢骗、涉食药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高压严打,并加强全面反电诈宣传。上半年,持续推进破案攻坚专项行动,坚持打集群战、科技战、合成战,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年底,实现“刑事立案继续下降、刑事打击效能不断提升”目标,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123
推进智慧新警务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1)智慧新警务方面:继续做好大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卫计、快递物流、公共停车场等实时数据的采集。
市公安局
已完成。
(1)智慧新警务方面:在智慧新警务上,加大在大数据采集方面的工作,已完成全市用水与用气开户信息、每月用水与用气数据、部分小区视频门禁、旅店娱乐场所等视频监控、经营性停车场、平安乡村视频和校园视频监控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2)雪亮工程方面:按照江门市的部署,在江门市规定建设的鹤山市分平台基础版的基础上,我市主要增建鹤山市综治数据平台、加建两个安全边界、针对重要的路口和公共区域的盲区增加前端视频监控补点100个点位建设,目前,雪亮工程”项目完成、设计、立项、招标工作,达到江门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进度要求。
(3)二标四实方面:我市“二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中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数据已基本采集完毕,我市共采集地址197487条、采集户室 433730 户、采集实有人口443888人,采集实有单位37343家。
(4)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方面: 2021年以来,通过强化线索追踪,进一步对“420”涉黑专案进行深入研判,进一步深化刑侦、网警、技侦等多警种联动工作机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精准抓捕。截至目前,该专案抓获嫌疑人31人,刑拘31人,逮捕22人,移送起诉22人(以涉黑罪名起诉13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353万余元。该案已于7月1日移送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7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0月27日到期重新移送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23日,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其中以涉黑罪名公诉13人)。
(2)“雪亮工程”建设方面:争取6月份前做好项目设计工作,9月份前完成项目采购,12月份前完成整体项目的建设工作。
(3)二标四实方面:根据江门市层面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数据清洗、实有设施采集等工作,力争6月底完成。
(4)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方面:完善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情报线索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专案攻坚,6月底完成“420”涉黑专案移送起诉工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124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区域性养老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
(1)9月底前完成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升级改造。
市民政局
沙坪街道
龙口镇
已完成。
(1)沙坪街道雁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升级改造完成。
(2)龙口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改造完成。
(2)12月底前完成一家区域性养老中心升级改造。
125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1)3月底前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购买社工服务。
市民政局
团市委
市妇联
已完成。
(1)已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购买社工服务。
(2)已于9月份举办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业务培训。
(3)已印发《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2)9月底前完成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业务培训。
(3)12月底前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
126
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企业全生命周期“大跟踪”。
(1)6月底前完成涉企数据目录梳理,开展涉企数据归集,形成全市企业信息数据库。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供电局
市税务局
鹤山海关
各镇(街)
已完成。
结合数据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涉企数据目录梳理工作;完成政务数据中台基本功能的开发,开展专题数据挖掘、分析与可视化展示,完成部门“一张表”数据报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功能开发部署,初步构建涉企信息资源库,实现重点涉企数据的归集和展示;完成“鹤山政务通”企业数据专版的开发,实现对企业全方位的统计分析;召开了涉企数据目录、数据中台使用操作培训班。协调市发改局和市科工商务局,做好每月项目数据报送。
(2)12月底前完成企业全生命周期大跟踪。
127
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完善集成审批、项目预审等改革。
(1)12月底前完成集成审批系统土地供应模块建设。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有关单位
已完成。
(1)已完成集成审批系统土地供应模块建设,组织全市系统操作培训,发布《关于集成审批项目线上预审工作实施指引》,推进集成审批项目预审工作,推动“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助力项目落地投产提档增速。
(2)对全市工业项目、物流项目实施预审服务工作。目前广东蓝碟羽水晶饰品有限公司、福伦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甘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地块项目、广东国隧产业园一期、工业城前通地块项目、龙口宝湾物流、雅瑶科蓝、广东材料谷(共和)产业园、江门创维智能显示产业园项目、联东U谷、江门鹤山国际企业港二期等已完成总平面设计方案预审。
(2)3月底前完善对鹤山工业城工业项目、物流项目的试点预审服务工作;12月底前完善对全市工业项目、物流项目实施预审服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128
统筹整合全市政务云资源,推进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深度融合。
(1)9月底前完成政务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有关单位
已完成。
数据普查方面,已召开全市数据普查工作培训班,印发《鹤山市政务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方案》,通过上门指导和线上协助方式,全面开展数据普查工作,目前已梳理涵盖33个部门合共350个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自建政务信息系统目录19个,数据需求清单3个。
政务上云方面:目前未有系统需要迁移上云,督促指导已上云系统落实安全整改要求。
(2)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重点政务系统迁上江门政务云。
129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建设。
推进“土地拆旧复垦指标交易系统”上线运行。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已完成。
一.鹤山市2020年度桃源镇甘棠村、雅瑶镇高村、东升村、圣堂村等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指标交易项目,出售面积:117.0947亩,已于2021年3月10日成交。
二.鹤山市2020年度雅瑶镇陈山坑村、洞田村、谷岭村、大朗村、坑尾村、中边村、南西古村、钱塘新村、舟江村等9个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指标交易项目,出售面积:167.3071亩,已于2021年3月24日成交。
三.鹤山市2020年度鹤城镇南洞村委会、五星村与先锋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出售面积:126.3119亩,已于2021年4月8日成交。
四.2020年鹤山市鹤城镇南中村委会、禾谷村委会、新联村委会、城西村委会与东坑村委会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出售面积:98.1226亩,已于2021年6月8日成交。
五.2020年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村、荷村村、选田村等3个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出售面积:281.7789亩,已于2021年6月11日成交。
六.2019年度鹤山市双合镇合成华侨农场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出售面积:74.73亩,已于2021年7月28日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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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鹤山“一站式”人才集成审批服务系统,落实“零门槛”落户制度,实现人才居住、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1)6月底前完成项目调研分析及系统研发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人才集成审批服务系统项目,已完成鹤山市人才信息库、技术难题和合作需求库、企业人才需求动态数据库的建设,并与鹤山市OA系统完成集成;已完成人才政策库建设、政策兑现办理指南梳理,并形成人才政策计算器模型架构;已完成鹤山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完成企业人才服务管理网站、人才服务微信平台以及“鹤才卡”服务对接部署。平台已交付市委组织部。
鹤山“一站式”人才集成审批服务系统上线后。系统推出“线上政策服务大厅”、“人才政策计算器”,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贴心、省心、安心的政策解读服务,并能第一时间传达最新人才政策资讯,并全面实现政策和企业、人才的智能匹配,提供政策“主动送”的精准服务。 2021年,累计推出“鹤小才为您讲政策”栏目88期,通过人才政策计算器等板块精准推送人才政策,开展人才政策线上受理,扩大我市人才新政宣传效果。目前已享受“鹤才卡”服务的人才为1147人。12月,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生日祝福慰问活动,为我市8名享受鹤才卡金卡高层次人才开展生日祝福慰问活动。
(2)9月底前完成人才信息库、人才动态需求库和人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系统上线运行。
(3)系统上线运行后,开展运营工作,提供人才居住、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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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服务提升工程。
(1)拓展“一网通办”能力,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和“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办理。12月底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重点改革领域实现一件事“一网通办”“无差别受理”;推进“一次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高频“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实施。12月底前,分批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城通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有关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1)12月16日下午,由政数、自资、住建、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江门调研组到鹤山调研“打造政务服务体系标杆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我市对口业务部门一同参与调研。重点就不动产集成改革、工建改革、“一次办成一件事”改革、无差别“市内通办”、标杆大厅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交流。
(2)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截至12月,全市已开通发证服务的电子证照有123种,电子证照签发量约达187万张;全市有1009项政务服务事项调用了电子证照,用证次数超66万次。
(3)《鹤山市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清单》中包含70项堵点问题,已全部完成本年度整改任务。
(4)持续推动全市155个服务站点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
(5)102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驻鹤山,实现10个镇(街)布点全覆盖。我市是江门首个完成“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覆盖行政村工作的市区。全力配合江门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并线整合各项工作。
(2)全力推动电子证照的签发和应用,12月底前原则上100%应优化事项实现“四免”。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有关单位
(3)开展政务服务“堵点清零”专项行动。6月底前,各部门自查堵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12月底前,完成堵点问题整改。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有关单位
各镇(街)
(4)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推动各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全面布设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装置,实现“好差评”覆盖率100%;提高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的评价参与度。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有关单位
各镇(街)
(5)配合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加快推进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除外)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在我省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归并到12345热线的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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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人才培育招引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加大人才培育招引力度,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育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技能人才需求综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1)鼓励校企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合作。1-12月,已备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79人。
(2)1-12月,全市受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256人次,涉及补贴资金266.042万元;发放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企业首席技师、领衔技能大师等津贴48万元;新增江门市首席技师2人。
(2)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企业首席技师政府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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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育蓝领、企业引白领的引才“零距离”服务机制。
(1)贯彻江门、鹤山市县两级人才政策,每个月到各镇(街)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加强政策的知晓程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已完成。
落实“政府+企业”人才服务专员机制,大力宣传人才新政,12月,走访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鹤山市木森木制品有限公司、江门浪飞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宣传人才新政,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协助企业解决。
(2)落实“政府+企业”人才服务专员机制,坚持主动服务的理念,以政策、服务助力企业育才、引才。
134
落实缓企稳岗促就业政策,建立全市企业用工监测机制,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
(1)开展企业用工难问题摸排,精准服务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1)11月30日至12月3日,市人社局联合市工业城组织企业前往云南楚雄州开展劳务对接活动,签订村企合作协议及谋划2022年劳务协作工作。
(2)截至12月底,已审核通过新员工交通补贴或稳岗补贴申请金额共2162700元,累计惠及257家次企业、2949人次。
(3)12月10日下午,市人社局联合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举办了“2022届高校毕业生校企供需见面会”鹤山企业专场招聘活动,组织我市19家企业进校招聘,促成147人次毕业生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2)落实企业奖补政策,3月份开始受理符合补贴条件的用工单位或人力资源机构的申请,充分发挥就业奖补资金助力企业招工的作用。
(3)组织企业赴云南、广西等重点地区开展招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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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力度,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1)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跟踪帮扶,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1)2021年,开发11个公益性岗位,成功托底安置10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123.91万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102人次。
(2)11月18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体验日”活动,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接,为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精细化的职业指导、职场体验、现场面试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截至11月底,已经有14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12月,举办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专场供需见面会,我市19家企业参会,提供岗位90余个,需求人数200多人,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加强鹤山市人才引进力度。
(3)11月发布了广东省鹤山市教育系统2021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公告、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鹤山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五批)、2021年鹤山市年公开招录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二批)。12月发布了广东省鹤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一批),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鹤山市)拟聘人员公示(第一批),2021年鹤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021年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
(2)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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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或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就业创业举措。
(1)开展“乐业五邑贷”,2021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00万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1)2021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30万元,惠及29家用人单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92.87万元,惠及各类扶持人员411人次。
(2)鼓励培训学校开展“粤菜师傅”和家政服务培训。1-12月,开展“粤菜师傅”和家政服务培训1410人次。
(2)开展“粤菜师傅”和家政服务培训450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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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落实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各项补贴政策,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规模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重点群体技能培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宣传职业培训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目前,我市有4所民办培训机构,可开展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等工种培训。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落实各层次技能人才待遇,落实技能提升补贴、企业高技能人才养老补贴、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企业首席技师政府津贴、领衔技能大师津贴等人才待遇。全市受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256人次,涉及补贴资金266.042万元;发放高技能领军人才补贴、企业首席技师、领衔技能大师等津贴48万元;新增江门市首席技师2人。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18家。
(2)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落实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各项补贴政策。
(3)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育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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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等重点改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已完成。
已完成档案档案的审核和金额的核定,并已完成个人账户清算退费,现正在对退休中人待遇进行重核。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配合上级做好省级统筹等重点改革。
提升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从2021年1月1日,全面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将门诊特定病种数扩大至52种以上:其中职工身份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由原来的26种增加到55种;城乡身份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由原来的29种增加到58种(下半年将其中两个高血压病种合并,变为57种),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实现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在我市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从2021年3月1日起,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或年审条件的患者,可以一站式办理门诊特定病种专用证。截至12月底,累计3800多人受惠。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1年6月28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本方案从2021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从2021年8月15日起,江门市使用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目录,成功完成维护167556条药品编码数据、144701条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和19415条诊疗项目编码数据。
139
落实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实现精准工伤康复。
(1)《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完成。
通过政策宣传,建议我市卫生健康局为属下200多名返聘员工、已达退休年龄再就业的工人购买单独工伤保险。
(2)配合上级部门推动落实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
140
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1)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市住建局根据自身职能,培育、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并根据建筑业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梳理我市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由市科工商务局根据上级认定申报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为建筑业总部企业。(市科工商务局负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工商务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统计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税务局
市资产办
市建管中心
市府办金融股
各镇(街)
已完成。
(1)组织召开“2021年鹤山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江门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鹤山安栢电路版厂有限公司申报认定江门市总部企业,并对已认定的世运、雅图仕印刷、雅图高新进行资格复核。
(2)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振兴鹤山市建筑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鹤府〔2019〕1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部门初审复核,我市已完成2020年3739984.78元奖励资金的兑付工作。根据2020年奖励资金情况,已向财政申请2022年奖励资金预算620万元,计划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我市企业乘着“建筑业十条”和企业资质改革政策的“东风”,积极提升企业资质。截至三季度,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成功获批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受行业和信用激励政策影响,企业入统积极性持续高涨。截至三季度,我市纳入统计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24家,其中一级总专包资质企业2家、二级9家、三级及以下13家,较去年同期增加3家;据统计口径预测计算,截至11月底,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完成建安总产值预计24.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15%,我市建筑市场发展态势良好。继续贯彻落实《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有关要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贯彻落实《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振兴鹤山市建筑业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晋升资质等级、注册迁入我市、企业税收大户等企业进行财政奖励,强化金融扶持。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工程创优活动,开发应用新技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
141
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1)★房地产交易系统升级统一使用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稳控我市商品房交易价格及库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税务局
市府办金融股
市银保监组
已完成。
(1)房地产系统升级。6月15日,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并正式上线运行。系统上线运行后,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解决企业使用新系统中遇到的疑惑。同时,加快业务申办电子化改革步伐,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真正实现办事缩环节、减材料、省时间、少跑腿。
(2)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2021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76人次,共检查企业146家次,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对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存在问题的企业已整改完毕。
(3)制定房地产领域相关行业长效机制。11月18日,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印发鹤山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鹤住建〔2021〕112号),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及整治中介乱象,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3)12月底前制定房地产领域相关行业长效机制。
142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推动双拥工作常态化,扎实做好双拥共建。
(1)12月底前完成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官安置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已落实安置岗位,全部到岗上班。接收1名转业干部,已落实安置岗位。
(2)已完成四期培训班。
(3)一是9月30日当天已完满完成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二是今年不组织集体祭扫。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以及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清明烈士祭扫工作视频部署会会议精神,根据目前疫情形势,今年原则上不组织烈属赴异地祭扫;允许烈士亲属自行祭扫。截至12月底,共开具2份介绍信介绍4名烈属在“五一”期间赴广西自行祭扫烈士,该情况已按要求向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备和向烈士安葬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报。清明期间未出现因祭扫的信访维稳情况。
(4)截至12月底,审批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金28人次,金额88.42万元;江门市退役军人临时困难救助20人次,金额9.84万元;鹤山市退役军人基金困难救助143人次,金额26.55万元。
(5)已全面完成全市各镇(街)武装部与服务站整合工作。
(2)12月底前完成4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3)积极组织烈士祭奠活动,9月30日举办烈士纪念日公祭大会,12月底前完成2021年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工作。
(4)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落实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金、江门市退役军人临时困难救助和鹤山市退役军人基金困难救助的三级救助帮扶方式,确保因医疗、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时解困。
(5)整合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与镇级武装部合署办公。
143
加快江沙路、鹤山大道、人民路、文明路改造提升,做好雁塔路前期工作,谋划打通新城路等断头路。
(1)6月底前完成雁塔路(一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完成新城路的规划设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雁塔路(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工作未开展,新城路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编制工作。
持续推进江沙路、鹤山大道、人民路、文明路改造前期工作: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2)9月底前完成雁塔路(一期)初步设计招标工作,完成新城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3)12月底完成雁塔路(一期)施工招标工作,完成新城路初步设计招标工作。
(4)持续推进江沙路、鹤山大道、人民路、文明路改造前期工作。
144
新建一批口袋公园。
完成新建口袋公园2个,分别为美景花园公园,恒昌花园公园。9月底前进入施工阶段,12月底前完工。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已完成。
两个口袋公园已开展沥青摊铺。
145
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
(1)5月底前确定厨余垃圾收运方案。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已完成。
(1)根据江门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江门市西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相关工作,已完成收运方案编制,目前已开展厨余垃圾收运的招标工作,餐厨收运处理相关内容已报市政府。
(2)开展我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选点前期研讨工作,项目建议书及选址报告已报市政府审批。已成立领导小组,可行性研究及稳评环评工作均在推进中,同时开展前期项目的采购工作。
(2)7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
(3)10月底前我市厨余垃圾处理量达到江门市保底量。
(4)★启动市域北部(蓬江、江海、鹤山)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146
试点使用智慧停车引导系统,缓解停车难问题。
(1)9月底前完成城区智慧停车相关前期工作。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已完成。
正在按计划推进落实首期2000多个智慧泊位相关工作,现已确定中标运营单位,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等工作,预计春节前完成。
(2)力争12月底前逐步投入使用。
147
启动第三水厂、城乡应急水厂建设。推动址山备用水厂和双合凤凰水厂建设。
(1)启动第三水厂建设。 6月底完成项目勘察设计,9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动工建设,12月底完成项目建筑物地下基础建设。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1)启动第三水厂建设:完成项目建筑物地下基础建设。已完成2021年节点计划。
(2)★完成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以及鹤山市东部供水一体化:城镇供水方面:鹤山平台已完成表卡系统和水费查询系统;已上传管网漏损率数据、月度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水价情况和供水公司水质数据。二次供水方面:已在平台录入了52家二次供水单位的信息,信息录入工作基本完成。
(3)推动城乡应急水厂(址山备用水厂)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审核以及管网部分招标工作。现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核、办理规划许可证,目前建设单位正在与建管中心签订工程委托建设协议。址云路管道基础正在施工。
(4)通过验收,已供水运行。
(2)★完成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以及鹤山市东部供水一体化。
(3)推动城乡应急水厂(址山备用水厂)建设。其中6月底前完成勘察设计,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基础工程和部分管道施工。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建管中心
市资产办
(4)推动双合凤凰取水工程。6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双合镇负责)
双合镇
市水利局
148
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城区排水管网检测。2021年新建供水管网17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6公里,污水管网检测159公里。
(1)新建污水管网4公里。其中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9月底前动工,12月底前完成新建管网4公里。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已完成。
新建污水管网4公里、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公里、污水管网检测159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7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6公里均已完成。
(2)城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公里。其中6月底完成前期工作,9月底前动工,12月底前完成管网改造2公里。
(3)污水管网检测159公里。其中6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检测50公里,9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检测100公里,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网检测159公里。
(4)新建供水管网17公里。其中6月底前完成5公里,9月底前完成10公里,12月底前全部完工。
(5)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6公里。其中6月底前完成1.5公里,7月底前完成人民东路DN600水泥管内衬工程,9月底前完成3公里,12月底前全部完工。
149
★龙口天然气综合站。天然气综合站一座,设有省管网的分输站一座,门站一座,供气能力60000Nm³/h;LNG气化站一座,设有2台150m³储罐,供气能力10000Nm³/h,站内设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占地面积21067平方米。
(1) 6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工作。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基本按进度完成。
完成边坡支护工程、工艺设备基础以及站房主体建设,工艺区挡墙以及水沟,目前正在施工。
(2)9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门站、分输站工程建设投入运营工作。
150
★鹤山大道(人民东路—雁塔路)道路工程。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全长约1386.084米,宽40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包括道路、排水、给水、交通、照明、绿化、环卫、拆迁工程。
(1)6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预算编制。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沙坪街道
基本按进度完成。
已完成征地拆迁预算编制。
(2)9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预算核查。
(3)12月底前上报征地拆迁预算。
151
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1620个。巩固提升学前教育“5080”工作成果,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1)12月底前建成启用鹤山工业城实验小学,新增学位1080个。(共和镇负责)
市教育局
沙坪街道
雅瑶镇
桃源镇
鹤城镇
共和镇
已完成。
(1)工业城第一小学:已完成建设,具备招生条件。
(2)沙坪六小:已完成新建教学楼主体框架建设工程,设备设施已经完成采购手续,已签订采购合同。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鹤山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验收移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4)雅瑶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改扩建工程立项和招投标流程,已开始动工建设。
(5)桃源镇第二幼儿园:工程已完工,准备验收投入使用。
(6)已完成沙坪时代倾城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春树里幼儿园正在装修中。工业城继续协调春树里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已经商谈了移交标准,目前在等共和镇政府过会。鹤城镇融创幼儿园工程已验收,不符合鹤山市政府工作会议纪〔2021〕6号相关要求,经鹤城镇与市教育局沟通协商,融创幼儿园不再作为我市“5080”配套工程(公办幼儿园)。
(2)12月底前完成沙坪六小新建教学楼主体框架,新增学位540个。(沙坪街道负责)
(3)4月底前制定我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指引。
(4)6月底前完成雅瑶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立项,9月完成改扩建工程招投标流程,12月前动工建设。(雅瑶镇负责)
(5)9月底前完成桃源镇第二所公办幼儿园改建工程,12月底完成配套设施的安装,新增学位约200个。(桃源镇负责)
(6)12月底前完成1-2所小区幼儿园(鹤城镇融创小区配套幼儿园、共和时代春树里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鹤城镇、共和镇负责)
152
提前谋划鹤山职校搬迁,深化职教办学模式改革。
(1)10月底前完成新职校饭堂、宿舍、课室设备采购前期审批流程、现职校设备设施分类排查登记,做好搬迁台账。
市教育局
市工业城管委会
已完成。
(1)10月底,市职校已完成资产核查,做好设备设施分类排查登记和台账;职教园区新职校已完成饭堂、宿舍、课室设备采购前期审批流程。
(2)9月,市职校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在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开展“三二分段”合作,已完成招生50人。10月15日,市教育局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考察调研,达成开办“三二分段”合作办学的意向;已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沟通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合作项目。
(3)5月,鹤山职校与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9月,市职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获批为广东省第三批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10月,组织约600名学生深入到方圆福朋喜来登酒店分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跟岗实习。
(2)10月底前完成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鹤山教学点新学年招生,积极融入广东轻工职教集团;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三二分段”合作招生。
(3)10月底前加强校企融合,做强“双精准”示范专业,提升服务本地经济发展能力,完成组织约600名学生深入到企业进行跟岗实习。
153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大力培育省、市级名师。
(1)4月底前印发《鹤山市镇级中小学内设机构负责人聘用工作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已完成。
(1)4月2日,已印发《鹤山市镇级中小学内设机构负责人聘用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会议组织贯彻落实。
(2)6月中旬,已全面梳理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梯队建设情况,有序开展学校股级干部两批共7人的提拔任用工作。
(3)7月,已印发《关于修订鹤山市中小学校(园)长、中层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领导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4)8月底,已完成年度200多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5)11月,已完成评选新一批鹤山市名师50人。
(2)6月底前全面梳理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梯队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后备干部人才库。
(3)7月底前修订我市中小学领导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4)8月底前完成年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5)11月底前评选新一批鹤山市名师。
154
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学校特色建设和内涵发展。
(1)6月底前完成制订《鹤山市优质特色基础教育集团评估方案》,引导集团化办学的特色创建。
市教育局
已完成。
(1)已制定《鹤山市优质特色基础教育集团评估方案》。
(2)12月,已完成鹤山市优质特色基础教育集团评估。
(2)12月底前完成鹤山市优质特色基础教育集团评估。
155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加强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3月底前完成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单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到2100人份。加强来(返)鹤人员的健康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镇(街)
已完成。
(1)全市单日核酸检测能力为5760人份。制定完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多次开展培训和演练。强化重点地区来(返)鹤人员排查,均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累计排查5118人。
(2)开展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培训10多次、演练6次,通过培训和演练,达到了检验预案、锻炼队伍、高效处置的预期目标,增强了本市应对突发疫情时的处置能力。设置集中隔离酒店5家,共463间房,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指引要求,落实处级干部驻点带班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对抽调人员开展隔离专班综合培训。按照江门“1+1+N”机制,已和12间酒店签订紧急征用协议。积极做好我市健康驿站的选址工作。
(3)配合市防控办综合组制定2021年第二版全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社会面防控的指导和检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我市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和哨点监测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整改。
(4)市人民医院对标县级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内容,对感染科病区进行扩建,目前传染病病床72张,并将市人民医院的内五区(呼吸科病区)列为可转换传染病病区,增加可转换传染病床数10张,全市传染病病床可达82张。
(2)6月底前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业务培训。完善集中隔离场所规范化管理。
(3)12月底前健全完善镇(街)、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好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压实四方责任。
(4)★鹤山市基本完成县级医院传染病病区建设。
156
★加快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
(1)7月底前完成感染楼的室内装修工程。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资产办
市建管中心
基本按进度完成。
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综合楼、感染病房楼、配电房、垃圾中转站、高压氧仓等8栋主体建筑均已完成主体封顶,感染楼室内装饰工程已基本完成,门诊楼、医技楼室内装饰已进入收尾阶段,住院楼室内装饰正在施工中。第三批次医疗设备正在进行采购,冷冻切片机等医疗设备已完成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
对照创建三甲医院1标准,完成创建三甲医院自评报告。
(2)9月底前完成医疗设备的立项和招标。
(3)12月底前完成门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楼室内装修工程,部分医疗科室搬迁。
(4)12月底前完成创建三甲医院评估报告。
157
推进市中医院技术升级改造,支持中医院创建三甲医院,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
(1)6月底前完成3000万元拟配置的医疗设备清单论证。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已完成。
已完成医疗设备采购清单论证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已审批同意大型设备配置证申请,医疗设备配置清单中的所有设备(共18个设备)已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医疗救治能力和诊断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9月底前完成大型设备配置证的申请和采购立项。
(3)12月底前增设完善功能科室,完成医疗设备招标和安装调试,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158
★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
(1)6月底前完成50%主体框架工程。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市建管中心
桃源镇
已完成。
已完成项目主体封顶,验收合格。现正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同步开展室外配套工程建设。
(2)9月底前完成主体框架工程。
(3)12月底前完成主体建筑建设和部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同步开展室外配套及园林建设。
159
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实质性运行,拓展“专科平台+人才”和“一分院一特色”医疗服务。
(1)6月底前完成医共体内科室垂直化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医疗保障局
已完成。
(1)完成医共体内垂直管理架构。医共体业务管理根据总院职能科室职责分工,总院对分院党政工作实行直属管理。
(2)完成医共体分院“一分院一特色”的创建方案。目前总院投入大量资源推动医共体各分院特色专科建设,逐步打造“特色分院”。
(3)党建引领,提升医共体发展实力。5月,市人民医院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乳腺肿瘤中心专科联盟协议》,包括泌尿外科、乳腺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和消化内科共五个专科的医疗合作。市人民医院与珠江医院肝胆外科方驰华团队建立柔性帮扶。8月份孙逸仙纪念医院共安排乳腺外科、泌尿外科等13名专家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坐诊、授课、手术等方式进行传帮带教。
(4)11月23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两个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各分院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集中参加省医共体绩效评价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医共体建设的目标、思路、核心、成效。11月26日市卫生健康局召开医共体专题会议,探讨研究医共体检验中心建设问题。12月6日,转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绩效评价指导手册(2021年》,并组织人员学习手册内容,积极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2)9月底前完成医共体分院“一分院一特色”的创建方案。
(3)10月底前初步与省直三甲医院建成乳腺肿瘤、肝胆、泌尿等专科共建项目。以多种形式引入专科人才,实施“专科平台+人才”。
(4)12月底前完成医共体“六统一”全面实质性运行和医共体绩效评价方案。
160
扩大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和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1)6月底制订出台 《鹤山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市卫生健康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已完成。
已印发《鹤山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全年,我市新增4间托育机构备案成功。目前,全市有8间3岁以下托育机构经市卫健局备案,备案率达53.33%,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2)9月底前按照《鹤山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加强3岁以下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力争3岁以下托育机构备案率达20%。
(3)12月底前按照《鹤山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力争3岁以下托育机构备案率达40%。
161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1)6月底前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动,完成雅瑶、古劳镇省卫生镇复审申报。
市卫生健康局
雅瑶镇
古劳镇
已完成。
(1)完成雅瑶、古劳镇省卫生镇复审资料申报工作,两镇已通过暗访,9月份已通过技术评估,已接受省最终暗访。龙口、共和、址山、宅梧、双合都已通过病媒生物防制考核,积极准备明年的卫生创建复审工作。
(2)今年全市成功创建114条省级卫生村,完成辖区内省卫生村覆盖率达72.1%。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7期,举办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班2期。不断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现场带教,提升协管能力,重点现场带教如何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如何查处非法行医,共开展带教18次。
(2)12月底前各镇(街)完成辖区内省卫生村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培训。
市卫生健康局
各镇(街)
162
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推动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开展丰富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法制、科普宣教工作,以“食安鹤山,你我共创食品安全示范县”为主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日常督查、强化社会宣传“三位一体”模式,形成社会共享格局,确保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市食安办及时跟进新的创县评价细则,按照《关于印发鹤山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内设项目组及职责分工》和《关于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创建鹤山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工作组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责任落实,狠抓创建进度,随时做好验收的准备。
163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
(1)6月底推进疫苗质量监管全覆盖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我市目前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疫苗接种单位13家,新冠病毒疫苗大型临时接种点2个。截至12月底,已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次,疫苗接种单位37家次,新冠病毒疫苗大型临时接种点3家次,新冠病毒疫苗移动接种大巴1家次,完成率为100%。已抽检药品61批次,药品抽检完成率为100%。
(2)12月底前完成60批次药品抽检。
164
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1)全面提升食品监督抽检效能,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靶向性,严防问题食品流入人民群众的餐桌,全市完成2014批次食品抽检任务,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千人6批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已完成。
(1)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6批次”,我市负责2014批次,其中农业农村局负责抽检584批次,市场监管局负责抽检1430批次,目前市场监管局已完成达1601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48批次,农业局已完成抽检615批次,全部都合格。
(2) 1-12月,完成农产品快检33412批次,完成食品及农产品流动快检5004批次。
(2)在全市6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等为主的快速检测,全年不少于28800批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送我检”活动,数量不少于4800批次。
165
推进食品药品许可一网通办、智能审批。
推进药品经营许可对接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食品许可一网通办、审批智能化,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即办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推进药品经营许可对接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鹤山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办理端口,已接驳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民可以点击相关链接,直接进入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相关业务。
1-12月,通过“江门市场监管许可一网通办平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637家(食品销售类1252家、餐饮类1385家),其中“申请人承诺制”2031家,实现一网通办。
166
推行市场退出便利化改革,加快实现“掌上办”。
实现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智能“掌上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积极推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依托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社保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单点登录、无缝链接、业务通办,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12月,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215宗。实现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智能审批,经营者可选择微信公众号或在指定银行STM智慧柜员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及缴回营业执照,通过税务清税信息共享互通,达到全流程智能审批。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智能审批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137宗;9月份上线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微信办简易注销业务,正在宣传推广应用中,已办结业务3宗。
167
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不动产交易“税证联办”等重点商事改革。
(1)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升级,通过“双告知”、“双反馈”,建立企业经营范围与涉企经营许可之间的有效对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完成。
(1)6月28日组织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我市商改办30多个部门参加会议。 根据《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275项由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且不涉及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有关规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改革,明确各种改革方式的标准和要求,其中在市县层级143项事项清单中,取消审批3项、改告知承诺15项、优化审批服务125项,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2)目前,不动产交易“税证联办”自助服务涉及我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的业务系统已与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各部门均按照江门市级工作要求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提升各业务系统数据推送质量,提高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综窗系统业务受理质效,并力促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侨都之窗等渠道自助办理业务。目前,群众可通过粤省事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上传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线上一手商品房转移税证联办申请。纳税人可通过“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侨都之窗”、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等渠道办理一手房契税业务,实现“不用跑”也能缴纳契税。
(2)深化不动产交易“税证联办”自助服务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业务系统与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做好数据归集整合,实现不动产交易税证联办自助服务事项标准化,12月底前实现不动产交易税证联办自助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和“自助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税务局
168
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改革,完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和医疗救助改革,研究建立医保扶贫长效机制。
(1)配合上级部门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类保障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社保局
市税务局
各镇(街)
已完成。
《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从7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7月29日,江门市医保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以腾讯会议的形式面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中国人寿江门分公司鹤山健康保险部开展《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线上培训。12月,会同市府办、市税务局、市社保局组成居民医保督查工作组,到各镇(街)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督导检查工作。
(2)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3)加强医疗救助工作,落实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支付比例不低于8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不低于8万元。
169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以病种分值为主的复合支付方式,巩固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1)继续完善以病种分值为主的复合支付方式,推进“三医”联动。
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社保局
已完成。
(1)按照《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试行方案》的规定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多种结算为辅的复合支付方式。并按江门政策要求,调整了病种数量和分值,增加基层病种,有效调控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有效引导开展分级诊疗。同时,按照省级部署,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实现省内就医“一站式”结算,不断解决“就医难”问题,有效推进“三医”联动工作。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医药服务价格成本测算工作,抽取我市亏损前10的病种进行成本分析,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医疗服务成本提出合理性化建议,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多次召开医保支付制度评议组织属地代表会,对病种分值、医药服务项目及价格等有关政策制定和调整听取医疗机构对的意见和建议,让医保政策更加科学合理。
(2)大力推进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已顺利完成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一批续约药品集中采购任务。第四、五批、第二批(续约)、第三批(续约)和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中采购、十四省联盟集中采购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国家冠脉支架、人工晶状体、新冠肺炎检测试剂和省级超声刀、新冠疫苗注射器等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鹤山市累计采购中选药品5977.1461万单位,采购金额2363.063多万元,累计为医疗机构节省采购资金5300多万元,结余留用给医疗机构386.4万元(第一批279.8万元,第二批106.6万元),有效解决“看病贵”问题,并实现了医院、医保、群众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2)跟进落实国家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做实做好政策配套,确保中选药品、耗材顺利落地实施。
170
完善信访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3月底前做好全国“两会”信访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市信访局
已完成。
已顺利完成全国“两会”信访保障、建党100周年庆典信访保障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信访保障工作,三次特防期都没有发生进京到省上访情况。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交办涉及鹤山的第一批20件重复信访事项已100%化解,至今无发生一例重复信访“倒流”。目前全力做好第二批交办的10宗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其中4宗已化解完毕,剩余6宗正在有序化解中。江门市领导在鹤山市包案的3宗案件已完成或化解。
(2)6月底前做好建党100周年庆典信访保障工作。
(3)12月底前做好重复信访治理专项工作,争取化解一批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