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7版)
附件2:
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永全先生简历:
男,1965年12月25日出生,毕业于台湾大学会计学系。
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如下:
2020.4.24-迄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20.01.16-迄今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副总经理
2019.12.23-迄今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2019.06.21-2019.09.05 厦门灿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04.08-2019.09.09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8.12.14-2019.09.30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2018.08.15-2019.04.08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8.06.15-2019.09.09 漳州灿坤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7.05.28-2019.09.09 漳州灿坤南港电器有限公司 董事
2016.08.04-2019.09.13 PT.STAR COMGISTIC PRORERTY DEVELOPMENT INDONESIA 监事
2016.04.07-2020.01.07 灿坤先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监察人
2015.01.21-2019.09.09 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4.07.08-2019.09.09 上海灿星商贸有限公司 董事
2014.06.11-2019.09.13 PT.STAR COMGISTIC INDONESIA 监事
2012.07.24-2019.10.2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09.12- 2018.12.13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副总经理
2007.11-2009.12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资深协理
2006.08-2007.10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协理
2005.03-2006.07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资深经理
2003.10-2005.02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会计部经理
2003.06-2003.10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台湾) 审计服务部经理
1996.07-2003.06 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台湾) 审计服务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永全先生担任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担任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杨永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红明先生简历:
男,1966年11月16日出生,毕业于南台工业专科学校,工业工程管理系。
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如下:
2019.10.22-迄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8.01.01-迄今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品保部/采购部/实验室协理
2017.01.01-2017.12.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PSO营运协理
2015.09.01-2016.12.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品保部协理
2014.09.01-2015.08.31 PT.STAR COMGISTIC INDONESIA 营运经理
2009.09.01-2014.0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中央实验室经理
2008.01.13-2009.08.31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熨斗事业部副理
2005.05.27-2007.01.12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Cuisinart专厂副理
2003.09.01-2005.05.26 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马达事业部副理
2002.10.10-2003.08.3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玻璃厂副理
1991.08.13-2002.10.09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品保部课长
截止本公告日,丁红明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丁红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印尼灿星网通有限公司与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交易。
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424.83万元,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关联交易案,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蔡渊松、林技典。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的标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价格。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与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将与其它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交易的相同或类似的价格保持一致性。
(二) 关联交易主要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案已于2023年2月9日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案》的决议。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的同意书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4 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3-00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公司持股75%)在不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委托理财目的:漳州灿坤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额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投资范围: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保本型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4、 委托理财的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核准后,每期理财产品自认购产品起息日起不超过一年。
5、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漳州灿坤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漳州灿坤的影响
漳州灿坤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漳州灿坤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漳州灿坤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漳州灿坤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漳州灿坤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漳州灿坤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仅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4、同意漳州灿坤以自有资金在保本情况下开展委托理财,并将本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3-00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公司持股75%)为了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1、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漳州灿坤主营业务以出口为主,主要收入为外汇收入,而其成本构成以本币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漳州灿坤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漳州灿坤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计划与合作银行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2、交易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在此限额内可滚动使用。
3、交易产品:漳州灿坤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
4、交易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核准后,每笔衍生品交易自签约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漳州灿坤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漳州灿坤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漳州灿坤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交易金额和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能够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够资金供履约,对漳州灿坤流动性影响较小。
3、履约风险:漳州灿坤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银行履约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内控制度》,规定公司金融衍生品操作皆以避险为目的,不从事非避险之交易性操作。制度就授权范围及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公司会计部依据相应会计准则记账并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法务部针对初次与银行签署的契约签订进行复核,公司审计部门定期稽核衍生性商品交易并制作报告交付相关单位。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投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漳州灿坤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漳州灿坤通过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漳州灿坤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漳州灿坤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将本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3-009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
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灿坤”,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灿坤”,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持股62.5%)】在不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委托理财目的:上海灿坤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 投资额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投资范围: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保本型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
4、 委托理财的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核准后,每期理财产品自认购产品起息日起不超过一年。
5、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上海灿坤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上海灿坤的影响
上海灿坤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上海灿坤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上海灿坤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上海灿坤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上海灿坤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海灿坤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仅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4、同意上海灿坤以自有资金在保本情况下开展委托理财,并将本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 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3-006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邬晓磊,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闽灿坤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利集团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闽灿坤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歌力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金春股份(30087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邬晓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雪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0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要求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在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和审计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诚信情况良好。并且能够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师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审计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诚信情况良好。并且能够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和审计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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