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网贷之家
2020年1月7日,网贷之家发布《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完整版)》。年报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新闻事件TOP10、2019年网络借贷行业运行情况、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监管政策情况、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平台转型分析、以及2020年网络借贷行业前瞻等五大部分内容。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完整版报告PDF)
年报目录
以下摘选自《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完整版)》中关于“中国网络借贷平台转型分析”部分:
小贷公司
1小贷公司总体情况
1、小贷公司发展现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贷款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80家,贷款余额9288亿元。
从近年小贷公司的发展状况来看,在2014年整个小贷行业达到高峰后就开始走下坡路,小贷公司数量在2016年后呈逐年下降趋势,贷款余额虽在2017年迎来小幅回升,但整体仍呈下滑趋势。
2、网络小贷公司发展现状
网络小贷作为小贷的重要分支,凭借其打破传统小贷的地域限制,可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优势吸引了各大企业竞相申请。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批设了262家网络小贷公司(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有245家完成工商登记。
从这245家网络小贷公司成立时间来看:
2016年开始网络小贷牌照数急速增加; 2017年呈爆发性增长,2017年全年新增网络小贷公司数达到123家,超2016年及之前网络小贷牌照总数; 2018年后网络小贷新增数量明显大幅下降,仅有3家,这主要是因为2017年11月底,互金整治办下发的《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明确要求自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贷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自从网络小贷的批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并且截至目前,网络小贷审批仍未重新开闸。
从地域分布来看,这262家网络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21个省市:
其中广东省最多,有60家网络小贷公司; 其次是重庆市,有45家; 江苏省和江西省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有26家和23家; 浙江省以22家排名第五。 这五个省市批设的网络小贷总数排名全国前五,占全国批设总数的67.18%。
从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的245家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来看:
注册资本在1-5亿元(含1亿元)的公司最多,有151家,占样本总数的61.63%; 其次是注册资本在5-10亿元(含5亿元),有65家公司;注册资本在10亿元及以上有25家。 总体来看,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基本在1亿元及以上,其中超36%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在5亿元及以上。
2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现状
2019年11月,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联合下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83号文”)流出,为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这一出路给出了具体转型方案,同时也明确了转型试点工作时间安排,要求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审批工作。
根据83号文给出的转型小贷公司准入门槛来看,83号文对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分为区域性小贷公司和全国性小贷公司,其中区域性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全国性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5亿元,同时要求首期实缴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平台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
另外,83号文对转型小贷公司的网贷平台作出基本要求,除了要求网贷平台满足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近2年网贷平台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无严重违规处理和违法犯罪记录等合规条件外,还对股东消化处置存量业务风险的能力、转型方案可行性、金融科技实力等方面设置了相应条件,如原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83号文还特别强调了退出平台不得申请转型小贷公司。
83号文流出后,已有部分网贷平台公开表示将申请区域性小贷牌照和网络小贷牌照。
另外其实在相关政策下发前,已有部分网贷平台提前布局,通过主体或者关联公司获取了网络小贷牌照。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共有16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或其关联企业获取了17家网络小贷牌照,其中乡信的母公司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家网络小贷公司;点融、人人贷、财米与其关联的网络小贷公司虽从工商信息披露的股权关系未见交叉,但从法人代表、高管等方面看,却存在关联关系,如大连中山德云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虽然从股权结构并未见点融身影,但其法人代表为点融创始人苏海德,并且根据其网站介绍,其目前最大股东为上海点融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可能存在的难点
虽然83号文为网贷平台转型小贷之路给出具体方案,但从流出的83号文来看,网贷平台成功转型小贷公司并不容易,具体可能存在存量消化难、准入门槛高、业务及杠杆限制、小贷行业本身发展存在的局限性、地区差异等五大方面问题。
1、存量消化难
化解存量业务风险和保障出借人的权益是83号文关注的重点,也是网贷平台能够成功转型小贷公司的重要指标。83号文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在转型期限内完成存量业务清零,而监管给出的转型期限为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平台,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并且要求实控人、主要股东及其相关主体承诺对存量业务承担兜底风险,这其实是极其考验平台实力。从目前来看,绝大数平台并不是具备这一实力。
2、准入门槛高
83号文明确规定全国性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要求首期实缴资本不低于5亿元,同时要求小贷公司首期实缴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平台借贷余额的1/10的要求。另外83号文还要求如经监管部门评估后,认为网贷平台所提供的兜底措施仍不足以覆盖存量业务风险的,可要求平台提交金额不低于截至申请之日借贷余额的3%的风险准备金,这不仅对于中小平台来说门槛很高,对于借贷余额超百亿的大平台也存在难度。
3、业务及杠杆限制
83号文对转型小贷公司后提出多项指标约束,如网络小贷不得办理线下业务,并要求原网贷平台的线下营业网点应在1年内取消,同时也对网络小贷的贷款余额作出严格限制,如要求单一自然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两项中取较低者为贷款金额的最高限额,单一法人及其关联机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借款限额要求非常严格,特别是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这条规定,这对于主打线下门店资产端、平均借款金额较高的平台转型网络小贷公司难度非常大如车贷平台,这同时也意味着主打纯线上的个人小额信贷平台或更适合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
另外小贷公司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虽然83号文将因转型新设的小贷公司融资杠杆放宽至5倍,但对于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来说存量业务消化仍存在较大难度,并且5倍杠杆所需用到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业务形式对发行主体资质也有严格要求,绝大部分机构估计难以满足。
4、小贷行业本身发展存在的局限性
近年全国小贷行业发展也很艰难,根据央行公布的小贷数据来看,近年小贷公司数量和贷款余额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虽然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80家,但其中很多小贷公司已不能正常运营,而且根据33家挂牌新三板小贷公司披露的2018年业绩来看,半数以上2018年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小贷公司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其一,定位不明确导致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小贷公司虽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但却不属于金融机构,仅作一般工商企业对待,这就导致小贷公司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同业拆借利率优惠等政策;
其二,区域性小贷公司主要通过线下展业,运营成本较高,并且其区域性限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杠杆率低导致其业务发展规模有限和融资成本偏高;
其三,随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始注重小微信贷,小贷公司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5、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性
根据83号文工作安排,目前转型小贷试点工作是由各地具体组织开展,83号文也提及各地可以在本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高的标准,这意味着可能会存在地区差异,而且地方监管部门可能对于鼓励网贷机构转型小贷公司的动力并不足。
综合而言,监管部门在加速清退网贷平台的同时,也为部分平台的转型指明出路,11月流出的83号文更是为转型小贷公司这一出路给出了具体转型方案,这对于行业无疑是利好消息,也间接表明小贷公司将成为网贷平台主要转型方向。但是从83号文具体内容来看,转型小贷之路并不容易,多数平台仍会因无法达到要求而被淘汰出局。虽然能够成功转型小贷并不意味着未来平台生存和发展问题得到解决,毕竟当前小贷行业自身发展也存在较多局限,但这是当前网贷平台能够生存下去的最好出路。另外,目前已有部分平台在文件下发前就获得了网络小贷牌照,而对于这部分平台未来如何处理,监管部门尚未给出具体方案。
助贷机构
1助贷行业监管现状
随着2017年底现金贷迎来强监管,监管多次强调放贷业务的牌照化,以及网贷行业“三降”的持续推进,“助贷”一词在互金市场上越来越热,逐渐成为互金平台新的着力点和盈利点。
但目前业内对助贷业务尚无官方统一的界定,不过根据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对助贷的定义:助贷业务是指助贷机构通过自有系统或渠道筛选目标客群,在完成自有风控流程后,将较为优质的客户输送给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经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风控终审后,完成发放贷款的一种业务。
2019年整个助贷行业发展并不平静,随着催收公司、大数据公司接连被警方调查,备受追捧的助贷行业也进入寒冬季。浙江、北京、上海等地对于助贷业务监管也开始趋严,如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建立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并要求银行审慎办理异地客户授信业务,辖内商业银行应立足本地经营,主要服务本地客户;央行上海分行于11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规范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严控资金流向各类“助贷平台”。
其实近年随着助贷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其背后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如资金方核心风控外包、暴力催收、滥用用户隐私信息等,这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从目前出台的助贷相关政策来看,核心内容仍是为了促助贷业务回归本源,防止助贷风险向银行等资金提供方传导、扩散,如《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份文件均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等。
另外,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近期对外表态对助贷业务一方面持开放态度,另一方面也密切关注“助贷”业务的潜在风险,比如科技安全风险、KYC风险、信誉风险等,可以看出监管虽未完全禁止助贷模式,但是未来助贷监管将趋严,助贷业务将回归本源,严守助贷与放贷边界。
2网贷平台转型助贷业务现状
自175号文提出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部分网贷平台便开始迅速布局助贷业务,特别是随着行业清退的加速以及“三降”的执行,引入机构资金、发展助货业务成为了头部网贷平台新的业务发力点和转型方向,如拍拍贷于11月初宣布改名为信也科技,定位为金融科技开放平台,不再新增网贷业务。
从乐信、360金融、拍拍贷、玖富数科等上市互金平台披露的财务报告来看,多家互金平台的机构资金占比明显上升,特别是网贷平台:
如玖富数科2019年第三季度机构资金占比升至78.6%;
信也科技2019年第三季度新增借款金额中机构资金占比由第二季度的44.8%升至75.1%,10月份单月机构资金占比已达100%;
小赢科技2019年第三季度新增撮合借款业务中机构资金占比由第二季度的26.7%升至35.7%,10月机构资金占比已达到52.4%,并且小赢科技在其2019年三季报也提及预计明年年初开始,所有新增贷款的资金将来自机构合作伙伴或自有资金。
另外乐信、360金融等互金平台的机构资金占比也大幅上升,三季度新增撮合借款业务中机构资金占比分别达到93.5%和93%。
资金是平台能够持续运营和开展业务的血液,目前网贷平台合作的机构资金方参与者主要有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中信托资金已成为当前不少网贷平台开展助贷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有多家平台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信托计划,如中信信托近期发行了中信信托·小赢科技14号自然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乐信与西藏信托合作推出西藏信托—微塔斯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山东信托与拍拍贷近期合作推出山东信托—融易6—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目前市场上也有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通过信托间接参与助贷业务,另外,由于网贷行业“三降”的持续推进,也有部分转型助贷的大平台开始引导大额出借人转投信托。
3网贷转型助贷可能存在的难点
虽然从监管给出的转型路径变化发现,此前备受追捧的助贷一词未再提及,监管开始慎用“助贷”一词,但从当前头部平台的转型方向来看,助贷业务已成为目前网贷平台转型的主要方向,主要是因为助贷业务模式与网贷业务模式最为相近。但并不是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转型为助贷机构,并且转型助贷之路也并不容易,主要可能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难点:
1、接入机构资金门槛高
助贷机构是向银行等持牌机构提供获客、授信审查、风控、贷后管理等环节的服务,主要服务于持牌机构,而持牌机构通常会通过评估助贷机构的资产质量、股东背景、品牌流量、经营情况等方面来选择合作机构,这意味必须是在资产端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平台才更适合转型助贷,如流量、场景、获客能力、风控能力、用户数据等核心竞争力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当前能够成功转型助贷的平台仍是少数。
另外监管层虽多次强调金融机构不能异化为单纯的放贷资金提供方,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逾期资产代偿、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等,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除了极少数巨头,大部分助贷机构的话语权较弱,往往是风险的实际承担者,银行等资金提供方通常会要求助贷机构提供担保,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增信服务,或者通过信托模式通常会要求助贷机构认购信托计划总规模20%-25%的劣后资金至结构化信托,并同时要求其提供担保、差额补足等义务来规避风险,变相实现坏账兜底职能,这其实也是极其考验平台的资本实力。
2、监管趋严,资金方严控助贷合作
在助贷业务的整个流程中,资金来源是助贷机构开展业务的重要支撑,也因此助贷机构受资金方影响较大。近期互金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和监管趋严,特别是部分地区要求银行审慎办理异地客户授信业务,辖内商业银行应立足本地经营,主要服务本地客户,这也导致部分地方性银行对于助贷业务态度收紧。
另外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借款利率36%的界限,虽然意见未明确实际年化率应按IRR还是APR的标准计算,但在实际中,已有部分银行对助贷业务的产品利率设定更加严格,要求综合利率不得超过IRR36%,这也导致助贷业务利润空间受到压缩。
3、催收及大数据等行业迎大整顿,助贷机构受影响较大
近期互金产业链正面临大整顿,催收公司、大数据公司接连被查,而大数据风控和催收是助贷机构风控和贷后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爬虫和催收行业的大整顿,势必会对助贷业务产生影响,如对爬虫行业的大整顿,使得助贷机构在进行风控时,部分特征数据将会缺失,需重搭风控模型,这也直接导致助贷业务收缩和成本上升,特别是对于过渡依赖于外部风控数据和爬虫数据的助贷平台在反欺诈、风控、贷后催收上都将面临非常大的考验;而近期全国性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和对违规催收的严打,不仅会使助贷机构的项目逾期率有所上升,甚至可能会出现部分存在违规催收的助贷机构被定性为“涉黑涉恶”或“套路贷”的情况。
4、存在政策性风险
当前助贷业务仍处于灰色地带,目前关于助贷业务的监管政策多出现在现金贷、网络小贷等清理整顿文件以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规范文件中,监管层尚未出台统一的助贷监管政策,也未对助贷业务有统一的官方界定。
虽然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近期对外表态对助贷业务持开放态度,但从近期各地动作来看,浙江、北京、上海等多地持续释放关于助贷业务的严监管信号。另外,监管层多次强调凡涉及金融业务都要持牌经营,不排除未来涉及助贷的各个环节需要持牌经营或获取相应资质的可能性,所以网贷平台转型助贷之后可能也将会面临政策性风险。
综上所述,在网贷行业整顿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部分网贷平台新撮合交易额中机构资金占比明显上升,引入机构资金和发力金融科技业务逐渐成为头部网贷平台新的发力点和转型方向,但对于大多数平台来说,转型助贷之路并不易,并且近期部分地区对于助贷业务监管去趋严,要求银行规范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严控资金流向各类“助贷平台”。
另外,虽然助贷业务在近年发展中乱象丛生,存在资金方异化为纯放贷资金提供方、助贷机构“以助贷之名,行放贷之实”、以及暴力催收和高利贷等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助贷仍是有其存在的价值,助贷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金融机构的线上运营、获客能力不足、线上风控和用户消费场景等积累有限的短板,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成本,帮助其实现精准营销,更好地服务长尾用户,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故当前亟需监管层尽快出台统一的助贷监管政策,明确助贷的定义和监管主体、助贷与持牌机构的业务界限等,规范助贷行业,同时建议对于助贷业务的监管宜疏不宜堵。
消费金融公司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开业且已经完成工商登记的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有24家,已批复同意筹建但未完成工商登记的有2家,分别是平安消费金融和小米消费金融。
本节以已开业的24家平台作为样本,分析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市场发展概况、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的现状及难度。
1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发展概况
1、2019年仅1家消费金融公司开业,2家被批准筹建
2010年银保监批设了4家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试点,分别是北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
2013年银监会对2009年下发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工作,修订的重点之一是扩大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由此2014年至今开始陆续有消费金融公司被批准开业。其中2016年被批准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数量最多,高达6家;2015年和2017年分别有5家;2018年和2019年批设速度放缓,分别有1家被批准开业。但在2019年有2家消费金融公司已被批准筹建,还未开业。
2、消费金融公司的地区分散度较高
消费金融公司的地区分散度较高。全国已有20个省市地区批设了消费金融公司,其中上海、广东、福建及北京分别有2家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其余16个省市分别有1家。
3、超40%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分布在5亿元~20亿元
因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即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亿元。
数据显示,注册资本主要分布在5亿元-10亿元之间,比例高达41.67%;注册资本在20亿元-50亿元之间的消费金融公司比例也有25%;注册资本在50亿元及以上的数量较少,仅捷信消费金融公司1家注册资本为70亿元。
4、70%的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是银行
2013年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修改了主要出资人条款,除了具备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还允许具备一定实力(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也可以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通过将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根据其背景划分为银行、上市公司、外资、国资四大类别,其中已上市的银行纳入银行类别进行统计,部分主要出资人未直接上市,但旗下有上市公司,纳入到上市公司类别统计。
数据显示,24家已开业的消费金融中有17家的主要出资人是银行机构,其次主要出资人是上市公司的有5家,外资和国资分别只有1家。
2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公司的现状及难点
从175号文监管给出转型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出路,到2019年4月网传的“备案试点”提到引导具备条件的网贷机构向网络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转型,再到近期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召开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指出,对于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运营模式类似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网贷平台可转型的主要出路之一。
1、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公司的现状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开始对外正式公告布局消费金融的相关网贷平台仅有玖富数科和陆金服2家,具体转型情状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知,玖富数科采取的是曲线布局战略,是通过其旗下子公司入股已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虽玖富数科公告已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的批复,但截至12月底,尚未从相关官方网站查到变更记录,后续是否布局成功还有待查证。
据相关媒体报道,陆金服在2019年7月已停止发标,且已将所有存量网贷业务转给平安产险。2019年11 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准筹建的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也将配合平安产险承接陆金服的存量业务,加速陆金服转型。
2、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公司的难点
网贷行业部分平台的资产端业务与消费金融的运营模式类似,且面对的客户群体也有较大程度的重叠,若网贷平台能成功转型消费金融公司,则具备运营和流量上的独特优势。
但目前网贷行业整体转型至持牌消费金融的非常少见,有所进展的也仅有玖富数科和陆金服2家平台,这主要是因为转型消费金融有以下几个难点:
(1)准入门槛高
下表展示的是非金融企业成立或参股消费金融公司的首先必须要达到的条件,其中主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仅存在一点区别,即:主出资人必须达到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而网贷平台或其母公司若想作为主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的难度非常高,因为从网贷行业的现状来看,能满足此条件的网贷平台凤毛麟角。
而非金融企业作为一般出资人的门槛相比主出资人虽然降低了很多,但也要求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一系列条件,这对于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的网贷行业也是一大难点。
(2)批设难度大
数据显示,我国自2009年开始试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以来,截至2019年底,仅有24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批设并开业。
虽然在2013年修订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提出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范围,但也提出要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则,这在目前已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地区分布也得到了体现。
此外从消费金融公司的开业时间分布看,监管近两年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批设速度明显放缓。因此,网贷平台即使在满足最基本的准入条件下,通过中国银保监会批设的难度也比较大。
(3)存量难消化
网贷行业中规模靠前的平台可能更容易达到入股消费金融公司主出资人或一般出资人的准入门槛,但其自身贷款余额较大,如何快速消化存量,实现成功转型也尚未有成功的先例。
综合而言,网贷平台转型消费金融公司除了有准入门槛高、批设难度大、存量难消化等难点,其实监管也提及仅对于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即使在满足基本门槛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筹建或入股资格还要取决于监管的态度。由此判断网贷平台成功转型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难度较高,建议可去选择自身相对较易满足条件的其他转型方向。
综合理财
目前网贷平台仍然以清退为主要基调,大部分平台会陆续完成退出网贷业务,小部分网贷平台在退出后将会进行业务转型。
根据数据统计结果显示,目前转型平台更多转型方向为助贷业务,当然伴随着“83号文”的出台,或许转型小贷业务也将成为一个主要的转型方向。
从政策的发力点看,更多的是支持网贷平台逐步转型为小贷、网络小贷公司或者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资产端业务,不过我们发现除了向资产端进行转型外,仍有数家平台在缩减网贷业务的同时,继续深耕投资端,在其他投资端业务上开始发力,转型综合理财业务。
1转型综合理财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至少有陆金服、宜人贷等8家平台有转型发展综合理财业务(注:有部分平台除转型综合理财外同时会转型发展资产端业务),其中有5家平台已经彻底停止网贷业务。
从业务发展的方向看,业务类型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代销、保险代销等业务,其中尤以银行智能存款为主要发力板块,统计的8家平台中共有7家平台有进行银行智能存款业务,除了银行智能存款外,基金代销(主要指代公募基金代销)同样属于“香饽饽”,8家平台中共有6家平台进行基金代销业务。
之所以银行智能存款和基金代销业务脱颖而出,究其原因在于银行智能存款作为一款固收类产品,集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相比于货币基金收益率高和起投门槛低等优势,目前正处于市场火热的推广期。
而基金代销更多是解决高风险投资的需求,由于普通人投资股票亏损连连的痛点,交由诸如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打理高风险投资获取或许可以获得更高收益为目的,因此使得这两款产品从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个大类成为了目前转型综合理财平台主推的业务。
2综合理财平台的作用
目前中国理财市场规模已达到百万亿级别,其中互联网理财规模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巨大的理财市场需求必然会孕育着商机。
此外我们知道随着网贷平台逐渐清退,以高峰时期网贷行业超过万亿元待收规模看,这么大的资金从网贷行业退出的资金同样需要理财去处,考虑到用户忠诚度的问题,若通过建立综合理财可以很好地衔接用户资金去向的需求,同时又可以站在市场风口上获取更多的新的资金理财需求。
综合理财最大的优势是对于有闲散资金理财需求的用户可以登录平台,像“逛超市”一样“一站式”完成各类理财需求。
3网贷与综合理财的主要差异
网贷和综合理财同样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但是仍有不小的区别:
综合理财的产品多。网贷仅为次级债,但综合理财产品众多,包括银行智能存款、基金、保险、信托等等产品。
综合理财的产品安全度高。综合理财的产品若仅仅考虑固收类产品,诸如银行智能存款,其安全性较高,而网贷因为类似于次级债,往往存在逾期等情况,存在不小的风险。
综合理财的产品的牌照化。网贷平台目前没有任何一家机构有相应牌照,而综合理财由于涉及的产品多,那么需要的牌照也越多,诸如基金代销牌照、保险代销牌照等等。
网贷收益率更高。网贷平台收益率普遍在9%左右,而综合理财内的产品虽然会有信托等8%左右的高收益率产品,但是更多的诸如银行智能存款产品年化收益率仅为4%左右。
4转型综合理财的难点
对于转型综合理财,同样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相关业务需要有牌照资质,诸如基金代销业务需要基金代销牌照、保险代销需要保险代销牌照,若平台本身没有相关业务的牌照只可以通过导流跳转的形式进行,目前的银行智能存款均通过此模式进行。
除了业务资质的门槛外,平台本身的背景实力同样有较高的要求,从目前已经发力综合理财业务的平台看,例如陆金所所属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宜人财富所属纽交所上市公司宜人金科、360你财富所属360集团、挖财长期深耕互联网财富管理,知名度较高,由此可见转型大多本身背景实力较强或者本身在财富管理领域时间较长,基于此才可以保证维持投资人的信任度,因此对于转型综合理财本身具有较高的门槛要求,中小平台转型综合理财来说这条路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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