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 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即授权公司经营层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以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额度购买低风险信托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现将公司根据上述股东大 会决议购买的二款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简要情况: (一) 中国工商银行“周周分红”超短期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周周分红”超短期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持有份额 7 天以上,可于 T 日进行赎回,T+1 日确认,全额赎回时,本金及收益(末次分红登记日与产品赎回日之间的收益, 收益按实际天数计算)将于 T+1 日到账;部分赎回时,部分赎回的本金将于 T+1 日到账(部分赎回的收益按持有期间计算,于最近一个分红登记日登记,次日到 账)。赎回到账日不计息。 T 日、T+1 日均为开放日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 PR3: 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 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4、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 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5、产品购买日:2017 年 1 月 4 日 6、扣款起息日:2017 年 1 月 5 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2.8%。 每周一分红登记(产品起始日后首周一不分红),周二分红到账,分红登记 日与分红到账日不计利息。 如遇分红登记日为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休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账日随之顺延),实际持有期限相应按日增加)。 8、公司认购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债券及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高流动性资产 10%-90% 同业存款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债权类信托 债权类资产 0%-80% 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股权类信托 新股及可转债申购信托 0%-80%,其中股票 权益类资产 (含网上及网下) 型证券投资不超过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 30% 划优先份额 股票型证券投资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0%-80%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 计划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 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 均在 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 在 AA 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 A-1。 11、收益计算及支付方式: 银行根据客户当日理财产品账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每周一 分红登记,分红资金在到账日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当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时, 银行同时兑付客户赎回理财资金及当期收益。 1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 40 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 40 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持有份额 40 天以上,可于 T 日进行赎回,T 日确认,赎回份 额对应的本金和收益于 T+1 日资金到账。到账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T 日、T+1 日均为开放日。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 PR3: 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 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4、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 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5、产品购买日:2017 年 1 月 4 日 6、扣款起息日:2017 年 1 月 5 日 7、预计年化收益率: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 500 万元(不含)以下时,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20%;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不含)以下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25%;客户赎回当日持有份额在 5000 万元(含)以上时,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30%。预期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预期年化收益 率,并至少于新预期年化收益率启用前 1 个工作日公布,如遇预期收益率分段调 整,封闭期内的份额以购买确认日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非封闭期内的份额按 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分段计算。 8、公司认购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22000 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本产品拟投资 0%—80%的高流动 性资产,0%—80%的债权类资产,20%—100%的权益类资产,0%—80%的其 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 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 均在 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 在 AA 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 A-1。 11、收益计算及支付方式: 该产品在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并实现客户预期最高收 益后仍有剩余收益时,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投资管理费。 银行根据客户赎回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及适用年化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 当客户赎回时,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最早的申购份额,并按照其 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和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和支付客户收益,如遇预 期收益率分段调整,封闭期内的份额以购买确认日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非封 闭期内的份额按适用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分段计算。 1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上述二款理财产品公司本次共出资 32000 万元,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67.06%;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或适中、期限短,购买一周或 40 天后可在工作日办理赎回手续,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经营资 金的需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