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4-12-11 18:11:18 体育 facai369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教育培训、医疗、食品、健康养生、房地产等民生重点领域,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广告市场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以示提醒。

日照后雄书屋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宣传单页、海报等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宣称“原创命题专家团队,提分不是梦”“命题证据仿真高考,高考押题名师分析”“暴力提分,单科提升,单科学习50节提分10至15分的概率为92%”等,存在对教育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宣传“高考命题专家,其中相当一部分老师参加了多年的高考命题阅卷工作”和命中高考题的分值等内容,存在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宣传某同学在期中考试在班级和校级进步的名次,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000元。

山东考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为某公司通过自建网站发布含有“初级会计师保过”“签署保过协议,不过第二年免费学”“保过班”“初级会计保过班”“中级会计师保过”“中级保过班”“点睛押题必做必过”等内容的招生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培训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费2000元、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日照市巴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拼 多 多”发布经过剪辑、拼接、修改的医疗器械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5000元。

日照市问道山药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当事人为招揽代理商销售其祖传偏方骨疗包,于2021年11月份委托其朋友制作推文和视频,杜撰当事人的问道山骨疗包“始于1721年高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荣获中华骨病康复协会特色骨疗”“中四中区骨疗事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荣获民间中医祖传康复实效贡献医方”等虚假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7050元。

日照众泰传媒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业务,受某公司委托,当事人为其在岚山中路部分公交站台广告位发布10幅年轻肽人参肽固体饮料广告,广告中含有“年轻肽人参肽:经北京大学医学部60余项科研论证,具有吸收快、零耗能、被动吸收、100%吸收和载体的生理特性,没有任何毒副作用,是细胞层级营养食品”等内容。经查证,该产品未经北京大学医学部任何论证,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的科研成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广告费用3000 元、罚款9000元的处罚决定。

梦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日照交通广播”发布的物业服务广告,对物业服务单位和户型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3950元。

日照市鑫杰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宣传单页、宣传立幅和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宣称“距离在建的鲁南高铁站5分钟、15分钟至日照高速、30分钟至山字河机场”,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宣称“投资无忧”“未来升值空间无限量”“提升公寓整体价值”等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2640.78元。

日照花开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页、海报、工地围挡等发布房地产项目广告,其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六条第五项之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青岛纵横百合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承接设计了标识有“不失业的房子为您带来收益、理财保值,买一间小型不动产抗通胀”等字样的宣传语8开宣传彩页和标识“会赚钱的小公寓,低总价小投入,收益变创业基金,每月赚租金”等字样的鼠标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莒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设计费8000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照盛世国医坛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提高房屋销量,在预售山海湾商品房时通过宣传折页以及项目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屋销售广告,宣传“三甲医院旁 一站式康养大盘”“三甲医院旁”等引人误解的内容。山海湾项目旁规划的是在建医院,未建成验收,也未获得三甲医院的资质。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山海天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3400元。

莒县卢大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件

当事人为提升销量,在该公司微信小程序(卢大哥肥业)公司简介主页使用了“绿色、有机”字样的广告语,经调查该公司并未办理绿色、有机认证;该公司微信小程序(卢大哥肥业)公司简介中,加载的农资导报B2版企业新闻版发表的《“卢肥”蹿红农资圈》一文中使用了“全国独一无二”的广告用语,《“卢肥”蹿红农资圈》一文为该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农资导报B2版企业新闻版发表的虚假宣传文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4595元。(来源:日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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