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蓝天彬律师九派新闻采访,再谈游街示众事件
2024-11-25 15:05:03
未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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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4名穿着防疫服的人员各被2人押解着站成一排,他们每人脖子上还挂着标明自身身份和照片的白色牌子。
4名被押解的人员均涉嫌违法,押解他们的则是当地的公安民警。由于围观的群众众多,四周还拉起了警戒线,配枪的警察站在一旁维持秩序。
12月29日,上述画面被拍成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九派新闻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在广西百色靖西市。
据其他现场视频,一辆白色的卡车在街道上穿行,车上是穿着白色防护服的押送人员以及多名被现场惩戒的涉嫌违法人员。白色卡车的前方则有特警的车辆开道。
靖西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这是对违法人员施行现场惩戒。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样的做法没有不合适,因为上述被押解示众人员已经违法,且是按照相关要求作出处罚。
九派新闻记者在一份靖西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通告上看到,靖西市对违反疫情防控和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的行为采取“十个一律”惩戒措施。
其中第一条便是“一律公开曝光”,该条内容为:对违反疫情防控和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违法人员公告,并通过媒体宣传通报曝光。
在靖西市政府官网,有一份违反“十个一律”人员处置通告。内容是,将对通告中提及的人员采取停止发放边民补助及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关停手机通讯和宽带网络、列入失信人员等惩戒措施。
在另一份惩戒通告中,被惩戒人员的照片、姓名、年龄以及家庭住址被曝光。
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对于涉嫌偷越国边境、走私等的违法行为人要严厉打击,但应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惩罚措施和手段里没有包括“游街示众”,因此要适当保障违法行为人的权利。
蓝天彬律师表示,在官方发布的“十个一律”惩戒措施里并没有“游街示众”这一条,因此此行为超过了原有处罚范围。
至于“游街示众”这一惩戒方式,蓝天彬律师说,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他表示,即使针对死刑犯,都禁止“游街示众”。那么,相对而言较轻的罪名和违法行为,更不能“游街示众”。蓝天彬律师认为,“游街示众”这种惩戒方法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他建议,相关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改进方式方法,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执法公开,可以公开一些行为人的信息,但也要防止粗暴执法,罪刑法定,要尊重和保障违法行为人的权利,罚当其罪,要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来源:九派新闻
原标题:广西百色涉嫌违法者被“游街”,官方称该做法合理,律师:不合法规,有辱人格
作者:九派新闻记者 吴迪
蓝天彬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前政法记者,毕业于厦门大学,专注于研究公司人员、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