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2024-11-22 2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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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ai369
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朋友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
拿着钱回家过年!
而大家最怕的事情是什么?被欠薪!
每逢年末,就有不少农民工要踏上讨薪之路。
为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我省放大招啦!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工作力度,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防范风险保稳定,近日,省人社厅发布《河北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019年6月12日开始,2020年2月底结束。
到2019年底,确保全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2018年再下降20%以上;到2020年2月底,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动态清零,为2020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治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
集中政策宣讲。从6月12日至7月12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讲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方式,宣讲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争议,提供优质高效公益法律服务;通过发布专项行动公告、公布守法诚信优秀企业,引导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用工。
全面摸底排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全面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分为企业自查和部门核查两个阶段。企业自查从6月12日起,到7月12日基本结束;部门核查从7月15日起,到11月30日基本结束。摸底排查过程中,全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实行定向核查,既要全方位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领域企业,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01
突出重点领域
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摸底排查重点,结合住建部门开展的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整治活动,逐项工程逐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加工制造、外贸加工型企业以及餐饮服务、家庭小作坊、租赁厂房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开展“预防性”排查,准确掌握工资支付情况;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矿山开采、旅游服务等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
02
狠抓定向排查
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充分利用全省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广泛收集欠薪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深入开展定向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责成专人实地核查督办。
03
加强源头排查
全面排查企业用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内容,深入生产一线与农民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要在核查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和行业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在排查过程中,要加强拖欠工资监测和形势预警预判,及时发现和掌握欠薪问题苗头隐患。
建立“两本台账”
建立工作台账。专项行动期间要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两本台账”:一是已发生欠薪问题用人单位台账,内容主要包括拖欠工资金额、涉及人数、拖欠时间、拖欠原因、处理措施等,对存在群体性事件风险的用人单位,要增加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二是存在欠薪风险用人单位台账,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运行情况、盈利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存在困难情况等。根据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案件处置工作,分类施策、分工负责,挂账督办、对账销号。
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有这些奖励
助力企业解困。坚持边排查、边化解问题、边帮助企业解困,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较高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连续2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资保证金从下年度起按1%比例缴纳;连续3年未拖欠的,从第4年开始免缴工资保证金。
欠薪行为将受这些处罚
依法整改处罚。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加快推进存量问题化解,坚决遏制问题增量。
一是对制度机制未落实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等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调动多方力量,推进拖欠案件解决。对因工程款拖欠导致欠薪的,责令总承包方多方筹措资金或动用工资保证金先予以清偿;对欠薪逃匿致使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垫付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结引发事端。
三是加强欠薪案件查处。对上级督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涉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重点欠薪案件要限时解决到位;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符合列入“黑名单”的,及时列入“黑名单”,推送至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对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加强风险管控。要将风险管控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一旦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果断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扰乱社会治安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欠薪问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因欠薪引发重大恶性事件的,要及时报告,严防瞒报、迟报。
(本文原标题:《我省放大招!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接受投诉举报,欠薪将受这些处罚》)